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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对获得“全国商业企业3.15荣誉企业”单位的公告

各3.15荣誉企业:

我会自2002年开展“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活动以来,得到了各地商业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支持。参加企业信守诚信公约,履行宣言承诺,以诚信为本,不断提高自身商业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高消费者的满意程度,没有发生消费者对有关承诺的投诉,没有受到执法部门的相关处罚,获得了消费者的广范认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经研究,我会决定在全国商业质量工作会议期间, 对获得3.15荣誉企业进行表彰并行文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他们是: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西单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

北京贵友大厦有限公司

北京华汇华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奥特莱斯购物中心

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

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甘家口大厦

大商集团郑州紫荆山百货商场有限公司

河北保定时代商厦有限公司

沧州市华北商厦有限公司

唐山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商业储运公司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青龙集团商厦有限公司

廊坊市明珠商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金元宝商厦集团有限公司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桃源购物有限公司

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大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商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中央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