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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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扩大市场消费,商务部定于2006年11月10日至13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为切实加强对食博会的管理和指导,做好展览会的招商招展工作,商务部办公厅以“商改字[2006]49号”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出通知。
《通知》认为,举办食博会有利于扩大消费,引导和支持食品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作为商务部重点培育的精品展会,本届食博会将围绕促进食品生产、提高食品质量、扩大食品销售、增加食品出口和确保食品安全,充分展示我国食品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大力宣传食品企业形象,促进国内外企业交流、贸易洽谈、扩大合作,进一步推进食品消费安全与行业健康发展。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食博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协助做好招商招展等相关工作,保障食博会顺利举办。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要加强组织指导,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广泛发动和积极组织食品产业链的各类企业参展参会,同时做好报名企业及产品的质量把关,更多地组织本地具有代表性的知名企业参加,确保参展企业质量和水平,扩大展会的规模和影响力。有条件的地区还要积极组织当地有实力的采购商参会洽谈采购。
本届食博会将全面展示我国食品优秀品牌、新产品、新技术,充分反映我国食品行业发展水平。具体内容包括:食品工业原料、食品机械、食品包装、水产品及肉制品、乳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糖果糕点、名特优农产品、老字号食品、清真食品、国际食品及烟草企业形象等。预计展览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参展参观人数2万人以上。
展会期间还将组织以下活动:中国食品安全与行业发展高峰论坛、洽谈推介、千家食品采购企业与食博会对接、宁波市餐饮企业与食博会对接、对参展企业进行评比表彰。
本届食博会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办,宁波市贸易局执行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