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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酒类市场进入品牌竞争时代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3-12

【来源:国际商报】

中国的白酒,尤其品牌白酒进入继承、创新和发展的过程。泸州老窖董事局主席、总裁谢明在前不久举办的“酒与社会”论坛上认为,中国酒业进入品牌竞争时代,但酒类品牌遭遇多重困境,酒类市场需要标本兼治。

谢明确信,中国酒类市场已正式进入品牌竞争时代。理由是传统的中国酒类市场与当今市场经济运作有相似的境地、相同的模型,而且,中华民族的悠悠岁月早就为新的运作方式预备下一大堆有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的酒类品牌。比如,白酒中的泸州老窖、茅台、汾酒、剑南春、五粮液等,它们虽然出现的时间不同,各自的成长经历不同,但都是在品牌战略正式进入白酒业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现实品牌。一旦按照新的方式运作,它们就会理所当然地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进入自身的市场范围,成为新的竞争者、领舞者和发展者。

谢明认为,除了城市中低收入者和广大农村消费者依然注重酒类产品的价格而对消费品牌不习惯外,那些行业精英,引领时尚的各色人等的消费习惯已经由简单地追求物有所值,转变到追求产品的文化、精神方面上来而倾向于品牌消费。

但谢明也坦言,成长中的中国白酒正经历无数的沟沟坎坎,遭遇着多重困境。

酒类企业在运作品牌的初期阶段自然遇到某些矛盾。包括经营方式与运作品牌方式中的自相矛盾,企业坚持品牌的效应和保持品牌的过失等等。企业陷入品牌之间相互诋毁的中间,不但把竞争的眼光局限在白酒狭窄的范围内,而且不惜凭借自身个性而企图通过瓦解其他品牌的个性展开市场争夺战。部分企业仍难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市场升级和适应能力较弱,一些企业跟风赶潮,像在搞“模仿秀”,没有一点自己的产品个性与营销特色,依照葫芦画瓢,最终只能步别人的后尘。白酒面临的其他管理条件不宽松,相互间缺乏诚信,销售环节难以控制。相互之间没有真正的帮助,只有花样翻新的诋毁、敲诈。法律制度的滞后、地方保护主义等等,严重削弱了政府对酒类市场的管理。酒类产品真正精髓在于精神文化方面,但是由于我们的文化自卑心理和某些激烈的情绪,使中国酒文化的发展受到挫折。

谢明呼吁,酒类市场需要全方位的治理,首先就要解决品牌保护问题。要给酒类品牌予以成长的环境,必须通过改变管理,改革金融体制、税收体制、财经体制,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影响酒类流通的做法,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大市场,消除酒类品牌成长的负面影响,消除酒类市场种种不规范的行为。其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使法律法规成为铁的制度,成为打假的手段,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

文/潘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