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2006年7月7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外联委投资俱乐部举办了题为“产/股权交易法律制度及实务”的专题研讨会。来自北京市商业系统的多家国有企业、行业协会、投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派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
随着国家对国有产/股权转让监督力度的加强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国有产/股权交易成为国企集团资本运营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未被所有市场主体所熟知,本次研讨主要就产/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如何正确利用产/股权交易制度为我所用,真正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一系列问题展开讨论。
会议首先由北京安永普润以及现代投资的姚允升董事长介绍了国有产/股权交易的基本情况,然后由佟杉杉律师介绍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产/股权交易包括国有产/股权交易和非国有的产/股权交易。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有产权须强制进场交易,接受国资监管部门的监督,接受交易部门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为了防止国有产权的流失,各地纷纷成立交易机构,搭建起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实现国有产权的阳光交易。2004年3月北京产权交易中心和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两所合并,成立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从2004年6月1日开始,北交所实行严格的会员制管理。企业进行国有产权交易必须委托经纪会员代理办理。当然,非国有产权也可以自愿到北交所进行交易,另外,企业可以利用北交所的平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投资、融资、发布信息等。
产权部的董华生经理对产权交易过程中转让双方均需做的准备工作及各个中介机构的联合作业进行了详细讲解。产权交易的过程手续繁杂,时间较长,而且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因此,无论是转让方出售国有产权,还是受让方收购国有产权,均需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转让方方面,从审计、评估、备案、上级批准、内部决策、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文件的准备都需要有一个统筹顾问的安排,因此,在决定出售产权时,就委托经纪机构帮助策划整个转让过程是不错的选择。受让方在决定收购国有产权,需要对所收购的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交易对象的业务调查、财务调查、法律调查,在决定收购后,就要与转让方进行谈判直至达成一致协议,最后受让方接手企业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整合,包括战略的整合、文化的整合、制度的整合、业务的整合、人事的整合、资产的整合等。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多个中介机构的配合,如评估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公司、招投标公司等。另外,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几点,交易形式的选择、交易价款的支付及交易条件的设定等。
最后,姚允升董事长结合案例对当前的产权交易做以点评。从科利华的小马拉大车案例,透视出国有产权重组绝非都是开金矿;从某国有企业开餐饮连锁企业的案例透出国有产权确实有金矿;从某名牌红酒企业的管理层收购,看转让产权交易信息的保密等等。国有产权交易完全可以做到双赢甚至多赢,关键是企业提前做好资本运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