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7-29
【来源: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2005年上海市施行月饼适度包装暂行办法后,基本止住了搭售之风,维护了消费者基本权益。为进一步巩固成果,上海市糖制食品协会等六大行业协会在去年基础上联合制定了《2006年上海市月饼适度包装办法》,自6月10日起已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月饼包装成本应不超过出厂价格的25%;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0立方厘米。《办法》还强化了企业的自律和协会的监督,从源头着手限制过度包装。六个协会将对月饼包装进行鉴定,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改进,否则不能印制上市。此外,还要求月饼零售企业抵制过度包装的月饼上柜供应。出售过度包装月饼的企业,将不得参加名优评选,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