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3-22
【来源:新京报】
备受零售业关注的《零售业同业损害评估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昨天露出庐山真面目。根据商务部昨天刚发布的《方法》送审稿显示,零售企业开店将进行同业损害评定,低于一定分值的时候,新开店的审批将被有关部门叫停。
三大方面判定构成损害程度
人流量、销售业绩、经营环境是判定一个零售企业经营好坏的重要依据。《方法》在判定同业损害时也采用了上述评定内容,并按照轻微、明显、比较严重、严重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在经营环境方面,顾客进入店面不如以前方便的为轻微,感觉不如以前方便,顾客停放车辆比以前减少一半的为较为严重,门店门脸多数被遮挡的为严重。
《方法》规定,同业损害程度评估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地方行业联会组织实施。
评定在同一商圈内进行
《办法》对零售行业同业损害程度判定,依据在同一商圈的基础上进行。对各个不同业态的商圈值,商务部也进行了确定。其中,便利店的商圈半径为顾客5分钟内能达到,折扣店和超市为2公里左右,仓储型会员店为5公里内,社区型购物中心在5-10公里内,市区购物中心在10-20公里内。此举意味着在这些商圈内,零售企业开店将进行同业损害评定,低于一定分值的时候,新开店的审批将被有关部门叫停。
零售业过度竞争将有效遏制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各类零售网点超过1500万个,但一些商业黄金地段网点过多、网点质量不高等问题开始显现,同业损害现象客观存在,极易导致商业过度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