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3-30
【来源:经济日报】
商务部8日发布《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直销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开展直销培训活动。如有违反,商务部撤销该培训员备案,企业收回直销培训员证,该培训员不得从事培训活动;情节严重的,商务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通知》指出,直销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商务部、工商总局报备。严禁直销企业高调炒作,误导消费者。如有违反,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经告知拒不改正的,商务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目前已有5家企业被商务部批准在中国大陆市场开展直销业务,其中3家是外资企业,2家是内资企业。还有一些申请直销的企业正在审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