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5日星期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8-10
【来源:浙江省商业总会】
为进一步促进现代流通业发展,浙江省在1998年建立的重点骨干流通企业发展财政贴息资金制度基础上,今年开始,省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建立全省流通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制度。该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整合资源,做强做大;推进流通现代化,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利用现代流通技术改造传统商业和老字号企业;支持现代流通技术应用、推广及相关人才培训项目;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参与社区商业建设,鼓励发展社区商业相关项目和配套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市民需要、但市场调节不到位具有公益性的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