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4-06
【来源:中国饭店协会】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中国十大餐饮品牌企业”、“中国餐饮业优秀企业家”、“中华名厨”等三大奖项的评选标准,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在相关行业协会的协助下,初选出本省(区、市)的推荐名单并向商务部申报。
商务部将表彰2006年度“中国十大餐饮品牌企业”10个,提名奖20名,表彰2006年度“中国餐饮业优秀企业家”10名,提名奖20个,表彰“中华名厨”10名,荣誉奖10名。本次表彰按照企业(个人)申请、相关机构推荐、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最后由商务部确定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