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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办事处工作会议于9月7日―9日在成都召开。分布在全国的19个办事处和贸仲委商业专业委员会、粮食争议仲裁中心以及贸仲委上海分会、华南分会、海仲上海分会的代表,中国国际贸促会主管贸仲委工作的副会长董松根,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副秘书长冷海东、陈敏,以及贸仲委事业拓展部、立案咨询处、国内办案处、涉外办事处的代表,近50人参加了会议。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贸仲委商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周京英参加了会议。
董松根副会长、于健龙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江苏、浙江、山东办事处以及华南、上海分会等单位分别介绍了工作经验;贸仲委事业拓展部王承杰处长讲解了“仲裁条款(协议)有关问题”;河北省办事处总法律顾问何贵才介绍了“和解转裁决案例评析”的经验;贸仲委立案咨询处陈建处长介绍了“立案咨询工作业务经验”。
中国国际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顾全大局,掌握经贸仲裁的主动权;二是继续做好业务宣传和仲裁推广工作,争取更多地案件由贸仲委来仲裁;三是重视办事处和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促进经贸仲裁工作的发展。重视并培养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制度和程序,是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四是探讨经贸仲裁机制,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要树立全局观念,形成系统合力,创建贸仲品牌。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在讲话中首先介绍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50年的发展历程,然后作了贸仲、海仲办事处工作报告,并在会议结束前作了总结讲话。他说,在看到贸仲委成立50年来取得的重大成绩时,也要看到自己的不足;在宣传推广贸易仲裁工作中,不要过分强调贸仲委的民间性,在信用缺失的环境下,过分强调民间性不利于业务的开展;宣传推广也不要庸俗化,不要满大街撒“传单”。
在谈到贸仲委收支两条线的体制时,于健龙说,这个问题已向国务院写了报告,温总理作了批示,因涉及到6个部委,目前正在协调,问题有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