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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标准(试行)》昨起施行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4-29

【来源:重庆晚报】

昨日,重庆市商委出台了《重庆市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标准(试行)》(即“双进工程”标准)。

  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包括街道片区型和住宅小区型。街道片区型是指以居民居住集中,服务半径500―1000米,服务人口2万人以上,商业经营面积5000―10000平方米,或沿街店铺基本相连200米左右,业态齐全,有品牌连锁店,能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综合消费服务需求的商业社区。住宅小区型是指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住宅与商业设施相对分离,或商业设施沿小区布局,业态齐全,有发展业态,有连锁经营店,服务人口1万人以上,商业经营面积3000―5000平方米。

  社区商业示范社区除了须具有购物、餐饮、美容美发、洗衣熨烫、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外,还须具有提供家庭服务、照相冲印、邮政通讯、网络宽带办理、音像制品出租等现代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