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02-14
【来源:人民日报】
尽管目前化肥等农资产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但国家发改委未雨绸缪,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自3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是2006年以来化肥等农资价格,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和所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通知指出,农资产品价格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农资产品需求旺季,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与监管,防止化肥等农资产品的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要重点检查化肥生产环节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化肥经销环节不执行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农资价格干预措施等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
在涉农收费检查中,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杂费后的违规收费行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等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农村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乱收费行为等。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在专项检查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向部分省区市派出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督导组,对重点案件组织直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