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10-11
【来源:新快报】
家住黄埔区的刘先生和鲁小姐在购买铂金首饰时,遭遇了相同的经历:珠宝店家将标有“PD”标志的钯金首饰当铂(PT)金首饰出售。据了解,铂金与钯金虽只有一字之差,但价格却是后者的四倍。
今年9月初,黄埔区消委会分别接到市民刘先生和鲁小姐投诉,称他们在黄埔区石化路的周六福珠宝店购买铂金首饰时,该店将标有“PD”标志的钯金首饰当做铂金首饰出售给他们。经了解,铂金的标志为“PT”,与钯金标志相差无几,而且两种首饰在外观上色泽相近,但质地和价格悬殊,铂金价格约为钯金的四倍。接到投诉后,该区消委会到该店进行调查,最终,该店同意刘先生退货,鲁小姐则更换了其他黄金首饰。
消委会提醒市民,在选购铂金饰品时,可以用手掂,同样大小的饰品,钯金的重量要远远轻于铂金;也应仔细识别标志,铂金的戳号是PT,钯金的戳号是PD,这些在发票中都用中文注明,市民应注意索要发票,以备维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