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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工作纪要

  7月11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琴华主持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国家表彰奖励处处长吴瑞祥、表彰奖励处王以庄,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综合处沈函颖,中商联党委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杨建一,中商联副秘书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丽君,中商联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黄罗卿、会员部副部长沈实、行业发展部部长助理王京红、办公室信息新闻处处长范泉秀、行业发展部韩秀伟、刘亚平、孟旭。

  会议首先听取张丽君副主任对各地评选表彰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问题的全面汇报。截止6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评选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87号)悉数寄发给全国20个省市商业联合会和31个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截止7月8日,已有29个省市启动了有关工作,其中10个省市成立了省级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并联合发文;8个省市成立领导小组,其文件正在会签之中;11个省市正在商议领导小组名单和名额分配等事项。云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尚未启动,需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

  关于各地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负责人是否在10%的申报限制内,能否按企业规模或职工人数界定?二是地方商科院校是否可以自荐申报?三是省级评选公示是否须在公众媒体上进行?四是各省市已分配名额是否可调剂?

  会议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人社部吴瑞祥处长做了政策解读和指导。会议一致同意严格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表彰工作的规范原则进行:一是本次评选,企业负责人应以实际职务界定,而不以企业规模和企业职工界定;二是商科院校属于教育系统评选范围,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三是各省市评选结果原则上应在当地行业网站及公众媒体上进行公示;四是各省市已分配名额可适度调剂,总名额不能突破。会议同时指出,各地在评选过程中,要认真核实参选人身份的真实性以及推荐材料的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和名额。

  会议原则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计划,认为:把行业最优秀的集体、人物推荐出来和把握推荐材料的质量是下一步工作的关键。为此,会议提出下一步工作:一要继续跟踪各地领导小组成立和联合发文情况,指导各地开展组织推荐工作;二要汇总各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建立更加密切和直接的联系,并陆续以简报等方式通报各地工作进度;三要走访部分省市进行调研,推动加快工作进度;四要监督检查各申报单位自荐、公示等情况;五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预案,对各地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研究并统一回复口径,必要时对共性问题进行培训。

  最后,王琴华主任讲话。她说:商务部房爱卿副部长非常支持中商联开展此项工作,并要求对评选对象的考察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王琴华主任要求大家一定要严肃认真的对待这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同时,会议根据中商联张志刚会长提议,决定增补中国商业联合会党委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杨建一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领导小组工作,对活动全过程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