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前 言
为创建节约型社会,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促进食品加工企业清洁化生产,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在GB 19855-2005《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食品的包装规范,遏制食品行业过渡包装现象。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食品包装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的设计生产原则、标识及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包装的设计、生产及商业企业进行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716 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 通则
GB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还没有标准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食品包装 food packing
为保持食品品质、风味特点和使用价值,对其进行包裹(封装)或装入(灌入)的容器及材料。
3.2
初始包装 original package
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
3.3
预包装 prepacked
可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经预先定量包裹(封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包装形式。
3.4
过度包装 excessive package
超出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等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
注:修改引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
3.5
包装层数 package layers
完全包裹产品的包装的层数。
3.6
包装空隙率 interspace ratio
商品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
3.7
包装废弃物 packaging waste
失去或完成保持内装物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功能,成为固体废弃物丢弃的包装容器及材料。
3.8
环境因素 environmental aspect
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9
环境影响 environmental 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4 包装设计、生产原则
4.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2 应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的规定,不过度包装。
4.3 选择的包装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4.3.1 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环保要求;
4.3.2 符合相关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标准。
4.4 部分销售包装限量要求
4.4.1 销售包装空隙率及包装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销售包装空隙率及包装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