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商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1年9月25日,《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行业标准专家审定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总工程师曹德胜主持会议。来自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人民大学、传媒中国网、品派行品牌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黑森林品牌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农学院、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名牌杂志社、中粮集团、品牌中国产业联盟、首席执行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商报等单位的12名审定专家出席会议。
会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品牌研究中心主任祝合良教授和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副部长姚歆对《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行业标准编制做了说明。专家们对《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行业标准进行了逐条审议和深入探讨,特别是对标准中各级别的品牌管理专业人员具体的技术条件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最终达成共识。专家们一致认为《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行业标准的制定,解决了品牌管理专业人员培训、招聘、评价和认定无标准可依的问题,填补了标准规范上的空白,对提高我国品牌管理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推动我国自主品牌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最终形成会议纪要,专家组一致通过《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定,并责成起草工作组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最终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单位。
据悉,《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根据商务部“商办建函[2006]76号”文件和“商建发[2007]57号”文件,列入了商务部2006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和流通标准“十一五”重点制修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