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联会 南京市商经学会撰文称
【来源:南京市商业联合会】2006年7月20日
第一, 零售商与供货商之间要构建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和谐关系
目前,零售商与供货商之间的关系总体上是好的,供货商提供越来越多的品牌商品,零售商业越来越重视经营品牌商品,以满足广大消费者对品牌商品的需求。但是,目前零售商与供货商之间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问题。一是供货商提供的商品进商场要收进场费,进场费的多少由商场确定。二是商家经常要搞促销活动,商品打折销售的费用要由供货商来承担,甚至完不成月度销售任务的要由供货商自己买单。三是每逢商场店庆,每个供货商都要给商场一定费用的赞助。四是有的商场不能按时与供货商结算货款,往往是拖迟付款时间,甚至占压供货商的货款。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市场的变化,从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多数商品供大于求,供货商有求于商家;另一方面,大型商场占据城市繁华地段、好的市口,供货商都想挤进去,占一席之地。因此,商场提出的苛刻要求,供货商一般都是采取忍让的态度,不得已而为之。我们在构建和谐商业的进程中,必须倡导在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建立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和谐关系。零售商与供货商之间应该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在目前两者之间处于主要方面的零售商,要确定长远发展的观念,主动与供货商建立和睦相处的友好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相互帮助、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商家与消费者之间要构建密切的和谐关系
我们商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通过商业服务,使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得到更多更好的满足。从目前我市的现状来看,商家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很多商业企业内部都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以顾客为中心,坚持人性化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管理机制,积极开展诚心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活动,在顾客心中提升了信誉度和美誉度,使企业成为一个服务品牌。各专业行业协会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每年坚持“3・15”大型宣传咨询便民利民活动,还提出了“天天3・15”的口号,及时协调沟通与消费者的关系;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本行业的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如《家用电器检修收费标准》、《餐饮行业服务规范》、《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眼镜行业验光制镜质量及价格管理办法》、《盐水鸭加工工艺质量标准》、《豆制品质量卫生管理办法》等行业服务质量标准,规范了行业的经营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是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更加密切。但是,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也时有出现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在去年圣诞节和今年元旦节日期间,在一些商场曾出现过不规范的促销行为。如擅自提高商品原价虚假打折,购物返券限制当日使用限制购买商品。消费者反响很大,新闻媒体作了披露。南京百货商业协会及时召开理事会,经过反复讨论统一认识,出台了《南京百货商业协会关于促销活动的自律公约》,在报纸上公布以后,各商家都能自觉履行,及时制止了商场在促销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因此,构建商业服务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谐关系,是构建和谐商业永恒的主题,加强商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商业的治本之策。
第三, 商业高层管理者与员工之间要建立诚信友爱的关系
有人说,现在企业高层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是“老板”与“打工者”之间的关系。一切由企业“老板”说了算。这种说法是把企业高层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关系看作是一种对立的关系。应该让企业高层管理者明白,企业的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正确处理劳动关系是政府、企业、员工的共同愿望,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保持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据调查,2004年我市商贸系统9家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改制后,在引入新的经营理念,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企业运行机制上,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销售额比改制前增长了12―46%;利润同比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最多的增长55%;员工收入同比增长5―20%。为什么改为民营企业后能取得这样好的业绩,概括起来说,就是他们都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用企业文化塑造员工,使员工成为企业文化创造的主体。在改制后较好地建立了企业领导者与员工之间的和睦关系,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的团队精神得到发扬,使企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第四, 商业企业之间要构建竞争合作的伙伴关系
零售市场全面开放以后,大量的外资商业进入我国市场,国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