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商业联合会】
日前,天津市商业联合会召开了商业行业协会友好仲裁工作座谈交流会。商联会党委书记、副会长马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商联会秘书长和市仲裁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协会工作站10余名同志参加会议。
2005年以来,市商业联合会与市仲裁委经共同协商、运作,先后在商联会秘书处和煤炭行业协会、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婚庆服务行业协会等11家商业行业协会设立了友好仲裁工作站。各行业协会利用仲裁站规范交易和服务行为,积极协调经济纠纷,在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服务方面发挥了作用。座谈会上,各工作站介绍了开展友好仲裁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进一步活跃友好仲裁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市商业联合会就加强友好仲裁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加大仲裁工作宣传,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利用刊物网站定期宣传仲裁知识,请市仲裁委多组织一些宣传普及活动。二是组织协会友好仲裁工作站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观摩仲裁庭审,参加相关培训,未经培训不能上岗。三是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积极主动与市仲裁委和市工商局合同处沟通协商,加强有关基础工作。四是积极提供服务,与会员单位密切联系,做好案源搜集和扩大信息来源工作,发挥好商联会和各协会秘书处的组织协调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