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
为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的独特优势,在合同和项目中引入推荐仲裁条款,把仲裁机构作为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机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石仲字[2008]6号《关于在商贸系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意见》,大力运用仲裁手段保障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商贸经济现代化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平台。
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于7月16日在燕春饭店召开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动员大会。以完善和规范商贸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引导商贸企业选择仲裁解决纠纷。市商联会配合仲裁委员会和指导试点单位,全面修订、完善和规范合同示范文本,保障试点单位仲裁法律制度的成功推行,并取得经验全面实施。根据我市对外开放的需要,发挥市商联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商业专委会联盟成员单位的优势平台,进一步拓展在国际国内涉外企业中引入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领域,保障涉外企业的经济权益。
全市近百家商贸企业代表参加了动员大会,市仲裁委员会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石家庄仲裁委主任张昌贤、市商务局处长陈俊琪、市法制办副处长逯守鹤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会长姚振春在会上要求全市商贸企业积极推行商贸仲裁法律制度,以更好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