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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商会

确立服务根本 开拓发展之路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04-27

【来源:大连市商业联合总会】

服务是商会“四大职能”中的核心职能,也是国办发[2007]36号文件应有之意,更是商会的立会之魂。离开“服务”二字,商会的工作将成为无本之木,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也将大受质疑。

2006年8月,我会召开了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地分析了今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确立了“服务立会,会员办会,实力兴会”的基本思路,勾画了商会新一轮发展的蓝图。我会之所以把服务作为立会之本,既源于我们对商会职能的全面理解,也源自这六年工作的深刻体会。

商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组织,从其诞生的那天起,就不具备掌控权力的天然优势,无法以“二政府”的身份出现。服务是其基本职能,也是其存在的属性。现代意义上的商会是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重获新生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有限政府结构要求政府还权于企业,还权于社会。

商会作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职能的范围取决于政府让度的权力的广度和深度。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逐步到位,商会的职能将进一步扩大,就目前状况看,现有职能可以概括为“服务、协调、自律、维权”四项。其中,服务是最基础的,也是内涵最丰富的一项职能。我会在长期探索的过程中,把确立服务根本,开拓发展之路作为我会今后的工作重点,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四个服务,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下面,我们结合具体的工作实际来谈一下对这几个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坚持四个服务

1.增强服务意识。 商会的工作人员多数是来自机关的领导或是企事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上要面临一个从将军到士兵的角色转换,由以前的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角色转变为公共服务角色,需要决策的东西少了,需要组织协调和亲力亲为的东西多了。这就要求我们增强服务意识,放下架子,下到企业中去。我们利用商会换届的时机,由会长和副会长亲自带队共走访了近百家协会和会员单位,增强了彼此的联系,加深了对会员需求的了解。确立以企业为导向,把精细服务工作贯穿商会工作始终,做好知识型服务、专业型服务、品牌化服务、创新型服务。

2.拓宽服务思路。商会的优势体现在其整合能力上,要摆脱单兵作战的思想,充分借助政府部门、专业协会、区域商会的力量,走资源整合之路。商会必须搞好行业服务,这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如果没有尽到社会责任,就失去了商会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商会不能做好服务工作,企业就不买你的账,形成“有你不多,缺你不少”的恶性循环,商会就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和土壤。因此,商会一定要在明确为企业服务理念的基础上为大企业服务,为好企业服务,为获得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企业服务,为“中华老字号”和有特色的名牌产品企业服务。只有这样,商会才能高瞻远瞩,立足“中观”,把握“宏观”,服务“微观”,从而落实真正的“科学发展观”。

3.丰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是体现服务意识和服务思路的,我会于2006年末印发了《大连市商业联合总会关于全力做好为会员单位服务的意见》,将服务范围归纳为六方面:一是信息服务。包括定期邮发商会内刊,设立商会网站,搭建信息平台,发布流通行业、市场信息及商品信息。二是培训服务。通过与大连职工大学、大连经贸学校联合建立培训基地,以联合办班、授权培训、定向委托代培的方式培养商业人才,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商业人才库,为建设商业人才市场做好资源储备。三是咨询服务。依托局机关和财贸经济研究所的专业研究人员优势,为会员单位提供策划、法律政策、经营管理等咨询,举办论坛、研讨、讲座。四是交流服务。组织业务交流、贸易洽谈、商务考察活动。五是维权活动。代表行业向政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参与听证会,组织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修改、发布。六是招商服务。组织优质品牌的评比推荐、广告宣传,支持会员举办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及参与境外参展。

4.创新服务方法。政府的职能不需要“创新”,而商会工作目标需要“创新”,这种“创新”包括:新观念、新文化、新思想和新体制等。工欲立其事,必先利其器。商会运用现代沟通手段建设网站,搭建高起点的交流平台;在培训服务中采用新的合作模式,积极探索和实施联合办班、授权培训和定向委托代培等新途径;提供亲情服务,为副会长过生日并为其介绍名医,融入了人性化的沟通方式,让会员企业的领军人从心理上对商会产生家的感觉,从而大大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个性化服务,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