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商业联合会】
《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继续巩固行业协会脱钩规范工作成果;
三、进一步推进相关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
四、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护国内产业利益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的作用;
五、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会展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六、鼓励行业协会到滨海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办公机构;
七、积极扩大行业协会在政府决策和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
八、建立全市行业协会网站;
九、维护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权益;
十、建立行业协会综合评价体系;
十一、切实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十二、加快培养职业化的行业协会队伍;
十三、加强对市商会各个分会的辅导;
十四、建立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十五、加强和改进对全市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
十六、本《意见》适用于经市社团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市工商联商会和外地在津企业商会参照执行。
《若干意见》强调指出:要严格按照行业协会章程办事,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选举制度、议事制度、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独立自主、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