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商业联合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国办发[200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重庆市商业联合会为让国务院36号文件精神落在实处,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议意见,供政府部门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时参考。
一、建议政府赋予行业协会相应职能
国办发36号文重申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长期以来对行业协会的期望,再次明确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立与完善的过程中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揭示了行业协会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赋予了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基本职能,是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和行为准则。
国办发36号文赋予了行业协会四大职能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积极帮助企业开拓目标市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结合重庆市的实际,建议政府部门在现阶段赋予行业协会以下职能:
1.反映诉求的职能(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出台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前,应主动听取和征求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掌握行业动态,提出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
(4)参与制订修改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
(5)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2.规划行为的职能(即加强行业自律)
(1)根据行业发展和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并组织实施;
(2)参与制订和修改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3)参与业内企业申请开业的初审;
(4)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奖优罚劣,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5)结合行业实际,开展业内评比活动。
3.提供服务的职能(即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
(1)行业协会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
(2)创办报刊和网站,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
(3)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就业等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革经营管理;
(4)由行业协会牵头,组建专家委员会,制定相关职业标准,并授权行业协会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及发证。
(5)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
(6)建设行业协会共享服务平台,开展产品展示、质量检测、招商引资、交易会、展销会等服务;
(7)代表会员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调查,应诉和诉讼;
(8)组织国内企业和中小企业联合行动,开拓国外市场;
(9)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活动,联系相关国际组织,协调会员单位的涉外活动。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建立服务性政府的根本举措。建议政府部门要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坚决把不该管的职能放归行业协会、商会,把政府的主要精力真正转到加强宏观调控、调查研究、制定市场规则、依法行政和有效监督上来。
二、希望政府呵护和培育行业协会
国办发36号文总的精神是发展,改革为了发展,规范也是为了发展,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是36号文的主线和灵魂。我们迫切希望政府加强对行业的指导和扶持,各方面关注和培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