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9-18
【来源:安徽省商业联合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省商务厅《安徽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安徽省财贸企业的良好形象,营造公平竟争的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安徽商业联合会、安徽省财贸工会、安徽省美容美发技术研究会、2005-2006全省财贸系统40家“诚信建设、职工织业道德教育双佳单位”日前向全省财贸系统企事业单位发出“共同构建商业诚信形象,共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倡议:
1、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提高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觉性。
2、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经营理念,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商业欺诈行为和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和商业利益。
3、在购销活动、引厂进店、进货交易、企业并购、产权转让、申办审批等各项业务中,分清正当经营与商业贿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做到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推进商业行为健康发展。
4、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要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契机,从企业内部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加强自律监管工作,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 自觉投入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活动中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调查摸底;自律自纠,深挖问题,积极整改,加强作风建设。做到领导重视,重点突出,是非分明,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