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发布日期:2013-12-26
编者按:因2013商业经济理论观点综述篇幅较长,摘录其中的精华部分。
一、转变流通发展方式研究观点综述
以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张志刚“做好转变流通发展方式这篇大文章”一文,中提出的研究侧重点和基本观点为主线,分七个问题进行述评。
1.流通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工作定位。流通业转变发展方式,首先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战略任务,其次,要明确转变流通发展方式的具体方向和工作内容。
2.流通业的质量和效益效率。流通业必须转变发展的立足点,要转变过分追求销售规模、轻视服务和效益的偏向,使销售额的增长与服务质量的提高以及合理的利润率保持同步。
3.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流通业在参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存在着服务能力不足和自身进取不够的情况。从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的角度看,流通产业内部的结构并不合理,重商品销售、轻服务供给的倾向比较明显。
4.流通业与扩大内需(消费需求)。虽然在扩大消费中流通业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仍有着不小的“用武”空间,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放心、更称心、更便利、更实惠、更诚信、更多选择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欲望和交易预期,从而满足现实需求,释放潜在需求,创造未来需求。
5.流通企业的竞争力。中资连锁商业的经营模式,基本上是从外商那里学来的,完全是模仿追赶型的发展方式,缺乏通过创新形成的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6.商业活动中绿色低碳流通问题。流通业在节电、节水、简化包装、限制塑料袋使用、产品回收再生利用等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但大部分中资企业这方面工作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措施不系统、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7.流通业的创新驱动。现代化的流通企业一般都具有技术密集化、人才高端化和创新常态化三大特点。近年来电子商务“爆发式”增长,对实体流通企业的冲击越来越明显。在此种情势下,实体流通企业确有一个如何转变固有的发展模式,以适应网络购物电商挑战的问题;而网络电商也面临着如何转变“烧钱”血拼价格的非理性发展模式,回归可持续健康发展模式的问题。
二、品牌厂商主导的区域分销制度研究观点综述
以下观点综述节选于商务部课题《工业消费品总经销总代理研究》之二三章,课题由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承接并完成。
1.品牌厂商主导的区域分销制度在我国产生的背景。首先,改革冲垮了计划经济的批发体系后,商业不再包销,厂商可自由选择交易对象,品牌厂商建立由自己主导的批发渠道。其次,买方市场逐步形成,加之大批品牌厂商日益强盛,批发商业失去了计划经济年代对工业的话语优势。再次,国内市场上过度的价格竞争和混乱的市场秩序,促使品牌厂商加紧对销售渠道的掌控和管理。
2.品牌厂商在区域分销制度上的竞合策略。现代品牌厂商已不再是纯粹的生产者,也渗入到流通领域。从理论上讲,连锁零售商与品牌厂商建立直接交易式的产销联盟,效率要高于品牌厂商的区域分销制度,但后者仍然是主流。
3.厂商主导的区域分销制度的国际渊源。这一制度的发端国是英国。品牌厂商主导的限制性区域分销制度在国外的商业习惯中十分普遍,其中尤以日本最为突出。发达国家的经济理论界和法学界普遍认为,这项制度的本质是一种限制竞争的行为,但在实践中却要么“法外开恩”,要么视为商业习惯不予查处。
4.厂商主导的区域分销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趋势。品牌区域分销制度虽然短时期内在我国不会动摇,在某些局部和时段还可能得到进一步强化;但从中长期看,随着连锁商业持续发展,电子商务先进技术的不断普及,市场竞争活力和反垄断执法力度的日益加强,这种分销制度将呈现出逐渐衰落的趋势。
三、流通产业公共支撑体系研究观点综述
以下观点综述节选于商务部政策研究室与中国社科院财经院共同完成的课题《流通产业公共支撑体系研究》。
1.流通产业公共产品界定。流通产业的纯公共物品包括产业安全防务、产品安全防务和废旧物品回收,准公共产品指流通基础设施。
2.流通基础设施在公共支撑体系中的作用。国际经验分为两类: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发展模式;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对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减少,本该由国家负担的费用转嫁到流通企业负担,进而转嫁给最终消费者。而且由于市场秩序混乱、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很多问题逐渐凸显出出来,如食品安全问题、社会责任问题、农产品流通成本居高不下等。
3.促进流通公共支撑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第一,完善法律政策制度,制定全国统一规划,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第二,政府协调投资基础建设,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回归公益属性,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国有资本控股。第三,条块统筹完善环节衔接。第四,制定推广流通标准体系。第五,提高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