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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购物术语》和《电视购物企业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行业标准获商务部批准立项

来源: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7-01

2013625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了商务部《2013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媒购委”)申报的《媒体购物术语》和《电视购物企业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行业标准制定项目榜上有名,被商务部正式批准纳入2013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这是继2012年媒购委负责制定完成了《媒体购物经营要求》(标准号:H/T10965-2013)第一个行业标准之后,再次启动媒体购物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媒体购物作为无店铺营销形式,包括电视购物、广播购物、网络购物、电话购物、报刊购物、移动购物等多种购物方式,涉及到近十多个领域有共性又有独特的个性,均依托于互联网为后盾,虚拟商品展示中心,实现了为消费者选购的无形超市。媒体购物在我国发展20年来,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新型通讯技术的应用,使这种新的零售商业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认可。随着媒体购物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这种无店铺零售方式的偏爱越来越多。但是,这种新型行业在我国的研究和应用却没有受到重视,标准、规范缺乏,制度、法律缺失为行业发展带来严重的阻碍。特别是一些基础通用性标准,作为行业管理的基础,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制定一个什么样的标准,准确的定位,对一个行业的兴衰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媒体购物术语》是本行业统筹考虑应该制定的基础标准,该标准制定后,将为媒体购物行业领域建立通用语言,方便业内人士交流,并为其他行业标准打下基础。同时,也将规范行业用语,建立行业通用基础规范提供良好的专业规范。

而电视购物自诞生起至今也有20年的历史,由于缺乏专门指导性文件、政策、标准、规范,政府没有监管依据且力度较弱,面临有多个部门监管却谁也管不了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不法商贩瞄准了空子,利用电视购物这种商业模式,长期推销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进行商业欺诈,欺骗消费者,给整个行业发展造成了诚信缺失的困境。为改善电视购物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电视购物诚信服务评价指南》行业标准,以规范目前的混乱电视购物行业企业管理,确保行业健康发展,鼓励行业企业规范运营,打击不法商贩欺骗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媒购委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行业的规范发展,多次上书发布《媒体购物行业调查与发展报告》,并于2009年开始着手组织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并积极推动媒体购物行业标准的实施工作。2012年,由媒购委组织制定的《媒体购物经营要求》行业标准已经由商务部批准发布于2013111日正式实施,预计该标准发布实施后,将为解决我国媒体购物行业管理存在的部分问题,提供规范管理的参考依据。同时也为规范行业企业管理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

标准化是行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制定行业标准也属于公益性事业。商务部批准《媒体购物术语》和《电视购物企业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行业标准的立项,一方面说明制定该两项行业标准的必要性得到了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另一方面也是对媒购委参与行业监管的重视和信任。媒购委将以制定该两项行业标准为契机,团结业内行业的龙头企业和热衷于公益性事业的单位和团体,齐心协力,共同打造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标准规范,以促进我国媒体购物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