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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和谐被破坏到底是谁惹的祸?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03-20

【来源:中国商报】

在中国,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既得利益关系的调整,原来潜伏的心态、争论、分歧和主张,终于明朗化、表面化了。在利益多元化的新时期,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预料中的事,但某些基本判断乃至是非曲直,事关公众的根本利益和后续政策主张的基本走向,不可不察。

“市场惹祸论”必须予以澄清

当前,种种前进中的问题不容乐观:经济增长过热、产业结构失调、区域经济失衡、收入差距拉大、生态破坏加重、能源高耗依旧、恶性事故频发、社会矛盾激化。与此同时,涉及城乡居民、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食品安全、社会治安、交通状况、突发事件等等凸现种种不和谐现象,引起各界关注和强烈不满。对这些现象,学界的解释也是见仁见智、各说各话,甚至使一些人对“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产生了动摇和怀疑,认为所有这一切,都是改革出了方向性问题,“都是市场惹的祸”,因而强烈呼吁政府干预,凡事都主张政府不能再袖手旁观,不能再“不作为”,而“由着市场乱来”。

本文认为,“市场惹祸论”是一个影响力不容低估的巨大误解,并牵涉到对几乎所有判断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和政策走向,事关重大,必须予以澄清。

以最为敏感的城乡收入分配差距为例,研究表明,2000年中国城乡之间货币名义收入的比值是2.79,但早在1978年,城乡之间货币名义收入比值就高达2.56,相差不是很大。而当时根本没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自然不能把这种差距的产生归罪于市场。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显示,造成中国城乡差距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城乡分割的行政管理制度;二是政府对农副产品价格的控制;三是农村居民承受不合理的税费负担;四是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和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封闭;五是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上的歧视。由此发现,这几条原因,没有一条是由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反而全部出于传统计划经济政策的延续。

其实,同样道理,前文列举的诸多问题,仔细深究起来,深层缘由如出一辙。可以认为,各种问题的存在,并不是由于自由竞争导致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相反,是由于中国改革所期待的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还“化得不够”所造成的,是行政化、“半截子”市场体制拖延迟滞,得不到实质性、攻坚性进展所导致的。

换句话说,对前进中面临的种种问题决不可掉以轻心,但究其根本缘由,绝非表面看上去的“市场惹祸”、调控弱化那么简单。中国特色的事实真相和奥妙缘由另有所在。即:正是由于中国特色拒绝市场、排斥市场的非市场力量的千姿百态、无比强大和无处不在,压抑扭曲了市场体系的正常发育,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拖延迟滞,造成了“市场变异”。

市场变异同市场天然缺陷有区别

事实上,人们通常谈论的市场天然存在的固有缺陷与中国经济转型期间市场特有的缺陷,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市场经济成熟、市场体系“底盘健全”,政府与市场边界厘清条件下的“缺陷”;后者是市场经济幼稚、市场体系“底盘缺失”,政府与市场边界混沌条件下的“缺陷”。

事情的真相是,一系列实质性问题,在中国还没有得到像样的解决。例如,政府科学干预程度、干预方式、干预效果,财产权归属、受益的明晰程度,数据信息和市场信号的真实程度、市场参数的相关性和传递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和要素价格的实质性作用程度,企业和居民户对市场信号的依赖和反应程度,市场的自组织、市场的规范化、民间独立社团组织的发育程度,以及全社会凡事都习惯于遵从于法治精神、按共同约定的游戏规则诚信办事程度等等,都远没有到位、没有准备,甚至还没有破题。而“落后往往是配套的”,突出重围的变革异常艰难,仿佛一筐互相钳制的螃蟹,谁都动弹不得。一个不守规则的坏榜样,会引来更多不守规矩的坏回报;一个甘愿守规矩的好榜样,会被“老实人吃亏”的坏环境轻易淹没。长此以往、周而复始,社会经济便陷入彼此彼此、将错就错的“趋坏博弈”。

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机制是在一系列制度建设完备基础上,各种构成要素之间自发形成的自我调节、寻求动态平衡的自组织能力。具体表现为商品或要素的供求状况与价格的互动关系,及其背后各方当事人按照共同约定的规矩(法治),利益角逐、公平竞争、互相博弈制衡。成熟的市场不仅包含自身利益的“驱动”,而且受到相反方向利益的“约束”,受到必须遵从游戏规则的强制。

与此相对照,本文所讨论的“市场变异”属于中国特有的含义,有别于西方所有关于市场缺陷的理论与实践。通常意义的市场缺陷之说,主要指的是“即使是健全的、有效率的市场,也不可能避免与之俱来的周期性波动动荡,两极分化,也会有发挥作用的边界”。而在本文中的市场变异则是另有所指。所谓市场变异是指:市场体系在尚未健全、处于发育成长过程中就伴随着不断衍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