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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集萃

构建和谐社会应当把握六大经济规律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要构建和谐社会,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时,按客观规律办事,避免主观性和盲目性。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经济社会问题主要有收入分配、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大等问题。从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出发,应当着重把握六大经济规律。

  规律之一:市场通常是配置资源的最好方式

  200多年前,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提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配置资源的最好方式。这是因为,市场价格是资源供求状况的直接反映,价格偏高反映资源短缺,价格偏低反映资源过剩。同时,市场还能通过价格上下波动有效地调节供求,使供求趋于平衡,使资源趋于最优的配置状态。当然,市场也有缺陷,时常需要政府适当干预。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对市场干预过多,而忽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结果总是事与愿违。对市场的干预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支持价格,即给商品规定最低价,且高于市场价格。比如,1993年以后我国实行的粮食保护价格制度,就是一种支持价格制度,其出发点是保护农民利益,但实行的结果,一方面,粮食企业由于顺价销售极难、库存积压严重而陷入困境,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售粮后只拿到白条而拿不到现金,利益也严重受损。1999年以后被迫逐年缩小保护价范围。二是限制价格,即给商品规定最高价,且低于市场价格。例如,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现象,保护患者利益,近些年我国连续多次降低药品价格,共涉及1000多种化学药品和300多种中成药。但药品降价后,商家因无利可图而减少或停止生产,结果是80%的“降价药”( 绝大部分为医保用药)销声匿迹,患者不得不购买更加昂贵的药。

  近两年,房价调控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抑制不断上涨的房价,中央出台严格限定“新建住房结构比例”等一系列调控政策,一些地方政府甚至直接采取限价等措施。姑且不论当前的行政措施能否真正将房价降下来。即使降下来了,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也难说。战后法国为了使低收入者有房居住,曾一度对住房实行限价,致使开发商无利可图,住房供给大幅下降,结果不但低收入者仍然买不到住房,甚至连有支付能力的中高收入者也买不到住房。当前房价上涨的根源是住房市场供不应求,控制房价的思路应当是增加住房供给,保证供求平衡,尤其是大幅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给。只有遵循市场规律来解决房价问题,才能收到良好成效。

  规律之二:效率与公平存在交替关系

  效率是指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平是指收入的均等分配。效率和公平都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是这两者在很多情况下是相互矛盾的。美国经济学家奥肯首先发现下列矛盾:市场根据经济效率向生产要素的供给者提供报酬,这些报酬构成了人们的收入;要促使经济效率提高,就必须使报酬有差别,从而会使收入差距扩大;而要使收入实现均等化,就难以使社会保持高效率,效率和公平之间存在矛盾和交替关系。协调效率和公平的主要措施是:初次分配体现效率原则,二次分配体现公平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对于经济快速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但是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国20%的最富人口占有社会总收入的50%,而20%的最穷人口只占有社会总收入的5%,。我国基尼系数为0.46,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当前的收入差距集中表现为三大差距:一是城乡收入差距。2006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3.2∶1。二是地区收入差距。2006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新疆的2.03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是贵州的3.69倍。三是行业收入差距。以央企资产比较集中的27个主要行业为例,2005年收入最高的服务业与收入最低的纺织业平均工资相差6.5倍。收入差距过大不仅有违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会影响社会稳定,并最终影响整体效率的提高。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协调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当前的重点是缩小收入差距,保障社会公平。

  主要措施是完善二次分配制度,一方面,改进税收制度,通过累进所得税、消费税、遗产税、赠与税、财产税等,抑制高收入者的收入。另一方面,增加政府对教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发展义务教育、大学生贷款和奖学金制度,完善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