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炉,给一直在迷茫困顿中徘徊发展的国内行业协会商会带来了不小的震动,立即在业内掀起了学习和讨论的热潮
“早在2004年底的时候,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国务院‘八委一会’13人组成调研组到南方一些省市进行了为期半年多的调研。”针对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当时的调研组组长、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现今是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的刘治近日告诉本报记者。
这“八委一会”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国资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以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2005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会同各部委研究起草的《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下发到有关部门,当年9月份确定后,经七部委统一会签后交到了国家发改委。今年春节期间才递交到国务院。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件事情意义重大,所以非常谨慎。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叶开始,行业协会商会风起云涌,但一直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监管,放任各地方管辖下的行业协会商会各自为政。“这样的大环境下,要出台一个全国性的指导意见非考虑成熟了不可。”该人士说。
日前,这份深思熟虑的文件终于出炉,给一直在迷茫困顿中徘徊发展的国内行业协会商会带来了不小的震动,立即在业内掀起了学习和讨论的热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网专家委员会主任张经自然也脱不了“干系”。这位自1999年与行业协会商会结缘,此后在该领域研究几近痴迷的商会专家,近日频频接到各地宣讲的邀请。
积极的信号
“宣讲,我的身份有点儿不适合。”近日张经在其办公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为难地说。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张经要求他的两位助手旁听,张经是想通过他们的协助,通过“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网”这个途径表达他对《若干意见》的理解。
“说句实在话,我们都没有估计到国务院这么快下发,都认为会在‘十七大’以后。意见的出台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的意义特别重大。”张经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记者感受到了张经的那份激动,他的办公桌上,早已打印出来的《若干意见》上布满了注释,旁边还摆着几份不同阶段的征求意见稿。张经不停地点击着鼠标,开着的电脑里,他对意见的理解和看法已经初步成文。
“之前一直没有一个全国性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概括力的,足以对行业协会商会建设、规范和监管的文件。”张经着重强调,这也是他近年来在奔走疾呼的事情。
而在当前暂缺法律等级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专门法律的情况下,《若干意见》的出台,张经首先感受到的是“党和政府对行业组织的期待”。“这是大力发展行业协会的指路明灯,是现在在缺乏立法的情况下,特别是立法赶不上实践、赶不上市场发展的情况下的一个弥补性的政策,无论它有没有缺陷,有总比没有强,这是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信号。”张经说。
十个突破
张经解读文件时认为,与现行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法规和政策相比较,《若干意见》提出了10个突破性的进展:
第一,不能再按部就班、一般化地建设与发展行业协会,而是要“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
第二,关于如何加快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其正确的程序应当是“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改进监管、强化自律、完善政策、加强建设”;
第三,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是我国整个“行业协会体系”的任务,这个“体系”将成为“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群落。既然称之为“体系”,行业协会的健全与完善就不仅是行业协会自己,而且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和整个市场分内的工作了;
第四,明确要求“坚持政会分开”,其关键是“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
第五,是做出了三个重要的认可―――认可了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设与完善过程中不同于政府、不同于企业的独具职能;认可了行业商会的合法存在,这对于近万家冠以“商会”名称的经济类社团组织的合法化,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认可了地方协会、地方商会对于地方或者区域性经济建设的贡献;
第六,首次提出行业协会一定要并且有权力“积极组织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联合行动”,用于“开拓国外市场”,这是需要全社会和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进一步认识行业协会可以在国际市场中发挥什么重大作用的点睛之笔;
第七,提出政府及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均有责任,要“切实解决”行业协会“行政化倾向严重”和“依赖政府”的问题;
第八,在行业组织的登记注册和管理体制工作方面,明确“行业协会登记管理工作”有不足,指出要“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登记管理工作”。同时,第一次公开以国务院级政策承诺,对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行全国性行业协会与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