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03-02
【来源:国际商报】
流通是市场经济的火车头,而零售业又是商品流通的最终环节,是最终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着力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如何消除零售业发展中的体制和机制问题,进一步增强我国零售业的竞争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在这里,首先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要充分认识零售业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零售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没有强大的零售业,既成不了经济大国,也造就不了经济强国。纵观国内外实践,零售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国民经济增长有基础性的贡献。在启动GDP增长的三驾马车中,除消费直接需要通过零售业实现以外,投资额中约有60%将会逐步转为消费额,需要直接或间接通过零售业实现。发达国家批发零售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一般都在12%~14%左右,美国为22%,日本为21%。我国“八五”期间批发零售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平均为9%,“九五”期间为8.2%,2001年也占到8.1%,比运输业、建筑业高出2―3个百分点。但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我国零售业对GDP的拉动作用仍有增长空间。
第二,吸纳就业程度高。零售业由于点多面广、零星分散、门路多、门槛低、准入容易,因而能发挥着社会就业的基础性作用。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零售业已成为安排下岗人员和农转非人员就业的主要场所。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2年我国从事批发零售业的达4969万人,仅次于农业和制造业,居全国第三位。如果加上工矿企业附属供销系统的商业人员2000多万人,加上社会服务业的1094万人,总数超过800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口7.3亿的11%以上,占非农业就业人数4.1亿人的20%。但是,从国际情况看,批发零售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平均高达25%左右,占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的比重平均高达40%左右,可见,我国零售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还大有潜力可挖。
第三,产业关联度大,产业先导性强。零售业是生产与消费的中介,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桥梁和纽带,最终关系着所有部门和行业经济运行。零售业既制约着生产的起点,又影响着生产的归宿―――价值的实现。零售业可以把亿万人民的分散需求,汇集成为巨大的消费需求,从而带动大规模的现代化生产。因而,发展零售业有利于扩大消费,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
第四,贴近生活,关乎民生。零售业通过自身的商业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生活用品,与广大群众建立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的经济联系,是一项社会性、全民性的经济活动。“开门七件事,尽在零售中”,它的商品和服务以及网点摆布涉及到社会的每家每户,是其他任何一个产业所无法比拟的。不管是商业业态的选择还是商业形态的塑造,实际上都是在营造生活的市场环境,直接关系到市场的繁荣、居民的生活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观念的更新和消费方式的改变。没有现代零售商业,就没有现代的生活,也就难以构建和谐的社会。
第五、推动城市化发展。市以城在,城以市兴,城市一体,协调发展,这是现代化城市与古代城堡的根本区别。从城市结构或性质来说,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产业结构、产业主体和基础产业,世界上存在着没有工业和农业的城市(如政治中心、旅游城市、宗教圣地),但不存在没有零售业的城市。以不同业态、不同业种集聚而成的各种商业形态,包括市级商业中心、商业广场、商业一条街、步行街,以及现代购物中心,成为城市的标志和窗口,是城市繁华和特色的体现。对内产生凝聚力,构成城市居民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对外产生辐射力,成为周边地区,甚至波及全国的购物、旅游、观光和娱乐的理想场所。零售业是与城俱在的产业,城市的发达与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零售商业发展所迸发的内聚力和辐射力。
第六,具有不可替代性。零售业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它的特定职能是媒介商品交换、提供商业服务,这是任何其他产业所无法取代的职能。即使厂家采取自销和直销形式,只能改变商品的分销通路和销售形式,并没有改变每笔买卖的商业性质,这最终仍属于零售范围,零售业因而具有不可替代性。
文/商务部政研室 吴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