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03-26
【来源:中国商报】
继上海、重庆等地先后表示将适当解除禁止路边摆摊的禁令后,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部分代表、委员的相关议案、建议再次成为一个热门议题,引起了社会普遍反响。业内人士认为,在城市大型商业网点日趋饱和的情况下,一些便民路边摊点作为补充可以更好地繁荣商业、解决就业,而如何对此进行科学管理却是政府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开禁路边摊点
对于路边摊点,不仅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者的难题,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也是居民既恨又爱的一种商业存在形式:有些商贩缺斤短两、阻碍交通,有些商贩确实为居民提供了便利。
“冬天里有时候没有吃饭,买一个烤红薯吃,会感觉又暖和又香甜。这样的路边摊,为什么不能合理的存在呢?”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浙江团人大代表许爱娥提出议案,建议地方政府允许小贩在道路边合理摆摊经营。许爱娥表示,如果能够合理规划设置,用优惠政策引导,人性化管理,街边摊带给周边居民和公众的方便,会远远大于其影响市容的弊端。
在议案的最后,许爱娥还特别引据纽约市市长否决撤销路边摊法案的事例,希望中国地方政府能够引以为鉴:纽约市交通局曾向市政府递交了一项“人行道摊位修正法案”,想把原有“允许摊主出墙3英尺摆设摊位”的规定,修正为“……每年由交通局进行评估,对严重影响公共交通的出街摊位予以取缔,或者将终止核发及续发营业执照”。市长否决了这项修正法案,保全了纽约市内超过2000余家水果、蔬菜、烟杂、花铺等沿街摊点的“生命”,保全了2000多个普通美国家庭的生计。
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也表示:“老百姓不可能都到超市去买菜,小区边上方便就买了,这完全是百姓的需要。” 陈守义说,对待路边摊点,城管要有自己的智慧,在一些居民区和街道应该允许有这种小摊点,并逐步规范。
事实上,国内不少城市目前已经计划开禁路边摊点。“五一”前,上海市将出台《城市设摊导则》,并于下半年正式开始实施。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对路边摊点不再一律封杀。上海市市容环卫处处长孙芝兴表示,有些摊点确实便利了居民生活,因此允许城市化区域一部分小摊小贩的存在,给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
同样,重庆市年内主城9区将陆续开放部分背街小巷,允许摆摊设点,目前已规划出443个摊区,设置摊点11169个,可解决15754人就业;南京市市容局今年的工作计划也提出,将有计划地设置一些露天市场、夜市摊群和夏季西瓜等临时销售网点,限时、限品、限地段经营,满足城市困难群体的谋生需求和群众生活需要。
曾任职于北京市市政管委的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陈文占表示,作为城市来讲,上海、重庆也都是直辖市,他们允许城市里的部分路段可以摆摊了,这从过去城市管理的习惯做法来看,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但他认为北京作为首都,这些年因为它特殊的地位,过去所采取的管理措施也是合适的,但下一步可不可以放开,能不能摆摊,如何解除禁令,“可以讨论,可以认真研究。”
陈文占说,在过去,北京也并没有完全禁止。比如夏天的户外烧烤、路边售卖现象,虽然有禁止性的法规,实际在操作上没有完全禁止。“当然,我们没有完全禁止也是因为广大市民有需要,比如夏天在外面凉快凉快,吃点喝点,也是老百姓的愿望。”
所以,路边摆摊不是不能解禁,但一定要分地区、分时段,要求规范,不能全面放开。陈文占认为,不论如何开放,法规的完善、相关部门的管理一定要跟上,这样才能既满足了市民的愿望,也保障了一部分市民的生存,城市管理也还是井然有序。
如何把好事做好
目前,解禁路边摊点的呼声越来越高,趋势也越来越明朗。但如何合理解禁、有效引导、科学管理却是对城市管理部门智慧的较大考验。
许爱娥认为,在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城管执法还是采取“一赶”、“二扣”、“三罚”等强硬措施,不仅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会适得其反。实际上,所有面对普通百姓的执法,向“对抗”和“扣罚”迈出一步,离“和谐”就远了一步;向“宽容”和“服务”靠近一步,离“和谐”就近了一步。
陈守义委员说,现在一些城市只是单纯为了环境进行粗暴执法,导致很多暴力抗法事件发生。“有的是断了小商贩的活路,他能不着急吗?”陈守义委员认为,由于目前缺乏相关法律支撑,城管在行使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过程中面临许多问题和困惑。目前涉及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多达50多部,但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的独立法律法规,相互之间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到底该怎么管,没一个标准,这给城管的实际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为此,陈守义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应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研究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会同有关部门召集有关专家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