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03-26
【来源:保监会网站】
伴随着外资法人银行开业日期的临近,一系列牵扯国家金融安全的话题已进入监管层的视野。中国银监会22日发布《中国业对外开放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未来将不断完善外资银行审慎监管体系,防范国际金融风险通过外资银行传染中国银行(5.17,-0.03,-0.58%)业。为此,中国将研究开发综合性的危机处理系统,防范突发性和系统性风险;积极考虑建立存款保险机制。积极考虑建立存款保险对下一步的外资银行监管重点,这份对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具纲领性指导意义的《报告》称,未来将重点防止利益冲突并限制市场垄断行为,不断完善外资银行审慎监管体系,加快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监管标准的统一,特别是统一中国境内注册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监管标准;加快国内监管标准与国际监管标准的统一;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在中国银行业的全面实施;防范国际金融风险通过外资银行传染中国银行业。上述《报告》推出之时,适逢外资法人银行开业前夕3月20日,银监会刚刚批准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业。除上述获准开业的银行外,还有8家外资银行已获准将中国境内的分行改制筹建为外资法人银行,但目前仍在筹备过程中。不无巧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也称,要积极推进存款保险机制的建立,使风险一旦出现后,能够迅速得到消化和减轻。未涉外资行持股上限在2005年国内出现国有银行“贱卖论”后,中国下一步的外资入股中资银行政策引人关注。《报告》称,在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中国继续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但《报告》未提及鼓励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的具体措施,仅表示将完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政策。截至2006年12月底,已有29家境外机构投资入股21家中资银行,入股金额190亿美元。根据目前银监会的规定,单一外资银行在中资银行中的持股不得超过20%,外资金融机构在中资银行入股比例总计不得超过25%。《报告》中没有提及是否会放开这个比例。鼓励外资行进入中西部《报告》表示,中国鼓励外资银行通过多种形式在中国发展,继续支持外资银行直接在中国设立机构,并将鼓励外国银行设立或者将现有分行转制为中国注册的法人银行。为贯彻我国有关东北振兴、西部开发和中部崛起的发展战略,鼓励外资银行优先在上述地区开展业务,在业务和机构准入方面适当予以倾斜。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来,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从190家增加到312家。《报告》指出,中国已经为外国银行分行提供了更有利的经营环境。主要政策包括:外国银行分行可继续经营现有业务,同时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简化业务许可层级,下调营运资金数额;取消“外资银行从中国境内吸收的外汇存款不得超过其境内外汇总资产的7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