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01-3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全球最大零售商沃尔玛2月27日宣布,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收购好又多连锁超市的运营商BCL公司35%的股权。好又多超市将继续采用原名称运营,与沃尔玛联手拓展市场。据好又多称,将来条件成熟时沃尔玛将会成为其控股股东。
业界人士担心,届时沃尔玛――好又多将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零售实体,尽管短期内在营业规模方面还不至于占据国内零售业主导地位,但很有可能掌握零售行业采购价格的话语权。在外资大鳄布局中国的趋势日益明显的形势下,国内有关部门不能再“心中无数、研究不够、调控乏力”,亟须建立符合国情的并购行为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约束大零售商可能的垄断行为。
沃尔玛在华赶超家乐福
沃尔玛和好又多的联姻无疑将产生一个零售业“巨无霸”。BCL(Bounteous Company Ltd.)在台湾诚达集团创始人于曰江的领导下于1996年创办了好又多连锁超市,目前在国内34个城市共开设了101家门店,拥有员工31000多名。根据商务部公布的2005年连锁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好又多位居第十五名,年销售总额132亿元。沃尔玛目前在我国36个城市开设了68家购物广场,3家山姆会员商店和2家社区店,员工总数37000多人。
好又多集团董事长助理、新闻发言人何德来拒绝向记者透露收购金额和未来增持的时间表。而此前《华尔街日报》等媒体报道,沃尔玛的出价在10亿美元左右,最终将在3年内100%控股。
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麦道克说:“通过对好又多的投资,我们有机会扩大在中国这个世界上发展最快的一个零售市场上的业务,这是我们增加在华零售业务规模的重要一步。”沃尔玛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董玉国也表示,收购好又多将有利于降低采购和运营成本,从而达到降低零售价的目标。
业界认为,这项并购对双方都是“各取所需”。在去年底之前,沃尔玛新开店铺仍受到相关政策约束,收购好又多将获得优质网络资源,扩大市场份额,使其在华门店数量一举超过长期领先的最大对手家乐福。
“这项合作也将使好又多得以分享沃尔玛最先进的管理模式、世界一流的IT系统和高效的物流配送经验。”何德来说,“随着好又多门店数量增加到100家以上,我们必须依赖先进的管理克服扩张中遇到的问题,进而实现更快、更好、更稳健的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好又多非常清楚自己可以卖一个好价钱。何德来说:“沃尔玛也要学习好又多快速扩张的经验。我们同时进入中国市场,但好又多跑得更快,我们能迅速寻找到好的投资地点,展开经营。因为同是中国人,有一样的语言和文化,我们更能理解中国的零售连锁。”
零售巨头扮演基准定价者
零售业一位资深人士评价说,沃尔玛并购好又多,可能控制商品流通命脉,并带来市场垄断、采购垄断、渠道垄断等多重意义上的垄断。通过主宰终端进而控制上游,甚至可能会威胁到我国的经济安全。
事实上,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大规模零售商,近年来逐渐开始扮演中国国内以及出口市场的基准定价者的角色。由于其采购规模巨大,可以把10块钱的东西压到5块钱,其它的采购者也就以此为基准,上浮1-2元。广交会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沃尔玛的采购价格成为其它采购商的参考。这对中国外贸产生负面作用,价格越压越低,上游供应商利润空间都受到挤压。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殷仁定说:“国内企业都是靠自身滚动积累,各种负担也重,与资金实力雄厚的沃尔玛根本不是同一等量级的选手。沃尔玛完全可以先承受几年亏损,用低价策略打垮竞争对手,占领市场份额,然后再提高售价、增加盈利。”
业界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目前国内零售业的局面是中小超市“补贴”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巨鳄。供应商不惜亏本也要挤进沃尔玛、家乐福的采购渠道,视之为提高知名度和打品牌的最有效手段,因为这意味着其产品和生产流程得到了国际企业的认同。这种认同甚至比政府部门的认同更有价值,中小商场、便利店、小卖部等传统渠道都追随这些大零售商进货,他们才是供应商真正的利润来源。
在发达国家,一般都有控制大型零售商垄断行为的法律法规。如美国针对超市店大欺厂、向供货商提出种种条件、要求供货商交进场费等情况,制订了《罗宾逊波特曼法案》,规定对有可能垄断市场的商家,不许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不许向供应商要求特殊折扣及不合理费用。还有一些国家对大店、小店的营业时间做出规定,要求大型购物中心和大型超市的营业时间不能过长,为便利店、中小型超市提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