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7-16
【来源:国际商报】
外资连锁零售企业的优势地位渐显,内资连锁零售业发展需要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随着中国商业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外资商业企业纷纷登陆中国,并已完成从点到线再到面的战略布局,内资连锁零售企业正面临外资企业的严峻挑战。
2005年,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连锁百强名单中,外资企业上榜18家,比2004年增加6家,销售规模总额1439亿元,占百强总销售规模的20%。如果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境外上市、国外资金注入内资企业等形式,则上榜企业共27家,在百强中销售占比37%。比2001年(中国连锁百强名单发布的第一年)上升了15个百分点。
外资连锁零售企业在国内一些中心城市,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上海市家乐福、麦德龙、沃尔玛、欧尚、易初莲花等9家外资大卖场在上海拥有67家门店,占上海大卖场总数的53%,零售额达163亿元,占上海该业态零售总额的76%。国内某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董事长忧心忡忡地表示:“从目前来看,外资已经绝对控制了上海的大卖场”。
外资主要布局的业态是大卖场(hyper-market),其单店销售额远高于内资超市。据某内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统计数据,2004年,家乐福在北京地区大卖场平均单店销售额达4.19亿元,而该企业北京地区大卖场平均单店销售额是1.43亿元。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数据,目前连锁零售企业平均利润率仅为0.91%,连锁超市百强的净利润率为1.32%,而外资连锁超市平均利润率为2.22%。
目前,商务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规范和促进国内零售业发展,如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提高国内流通企业竞争力、完善零售业预警机制、加强零售业人才培训等。但是,面对外资如此强劲的扩张势头,如何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加强对于外资商业发展的调控,仍需进一步研究加强。
首先,要从制止地方政府给予外资零售企业“超国民待遇”、公平内外资商业企业所得税负以及打消针对内资商业的地方保护主义等方面入手,给内外资零售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次,应进一步加强对零售业发展状况的指标监控,对于外资零售业造成的同业损害,要通过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来防范。更进一步地,还应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建立我国服务业的产业保障体系,进行相关立法。
外资连锁零售企业逐步实施全国范围的优化布局,内资连锁零售企业要进一步发挥在区域市场中的优势
2005年,10家以大型超市为主要业态的外资企业共新增大型超市120家,以北京为中心,向东北、西北延伸;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向西南延伸;在中部,沿长江延伸。与此同时,一些前几年快速跨区域发展的内资企业,尤其是快速消费品零售企业,则正在进行调整,更加专注于重点区域的经营。
异地开店赢利能力较弱,是当前内资连锁零售企业进行区域战略调整的重要原因。大部分内资企业异地开店赢利能力主要是受以下因素制约:
第一,异地开店需要一整套理解企业经营理念的经营管理人才,只有短短十几年历史而又快速发展的内资企业几乎都面临着专业人才匮乏的局面。
第二,异地开店需要强大的资金实力支持,一个新的区域市场至少需要2至3年的培养期,内资企业在有限的资金实力下仍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把主要精力放在沿海的大中型城市。
第三,内资连锁零售企业在商品采购、物流配送等管理环节方面的异地复制能力较弱,往往异地开店赢利能力大大弱于主战场。
第四,现阶段内资零售企业大多是中央集权式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在异地经营管理中缺乏灵活性。
所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区域市场上先做大做强,继而稳步向其他区域推进,这是绝大部分内资连锁零售企业的现实选择;盲目扩张,只能在国内连锁零售市场的竞争中早早败下阵来。
内资连锁零售企业要积极开拓农村市场,但其经营模式需要进一步探索
当前,连锁超市在城市市场的发展空间仍比较大,大中型连锁零售企业尚未开始大规模进入农村市场。目前,在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进行试点的基本上是地方性连锁企业和一部分小零售企业。外资零售企业虽然开始大举进入国内三、四线的城市,但也尚未涉足农村市场。
从根本上看,零售企业是否或何时进入农村市场是企业根据市场经济规律所做出的决策。目前,国内连锁零售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的经营模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