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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集萃

扩大国内消费需求重在建立长效机制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1-04-21

文/陈少强 刘 岭

中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以下简称“消费长效机制”)。消费长效机制首次体现在中央文件中,标志着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工作正纳入制度化的轨道。本文拟就消费长效机制的基本特征、重大意义、制约因素及相关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消费长效机制的基本特征

  消费长效机制是指保证消费需求长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其基本特征如下。

  (一)长期性。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不应是政府逆经济周期调节的临时性举措,而是经济社会长期健康运行的一种常态要求。无论国内经济处于衰退期还是处于繁荣期,都要把扩大消费需求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长期推进。长期性是消费长效机制的动力源泉,只有长抓不懈,消费长效机制才能往前推进。

  (二)有效性。表现为量的增加和结构的优化。一方面,消费总量要稳步增加,以实现消费、投资和出口协调拉动;另一方面,消费结构要优化,包括消费主体的均衡、消费内容的升级、消费方式的健康等。有效性是消费长效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将消费总量增加和消费结构优化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经济转型。

  (三)规范性。消费长效机制要有公开、公平、公正和稳定的制度环境,要有保障消费者主权和生产者主权的制度基础,以使消费成为带增长、调结构的内生变量。规范性是消费长效机制的着力点,盲目扩大消费需求将事倍功半。

  (四)兼容性。消费长效机制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也要与市场经济相兼容。例如,扩大消费需求需要增加职工工资,但工资上涨会带来企业成本的上升和企业裁员的增加,这样反而会降低职工消费能力。消费长效机制应当与提高企业竞争力相兼容,从而保证职工工资的增加和消费能力的上升。又如,扩大消费需求有利于提高居民福利,但消费增长过快可能会增加居民的懒惰性,对居民就业形成负面激励,不利于形成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消费长效机制应当与竞争性劳动力市场机制相兼容,在提高居民福利的同时激励居民就业的积极性。总之,兼容性是消费长效机制的必要环节和有效保障,只有实现了与市场运行的兼容才能更好地体现消费长效机制的作用。

  二、消费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

  消费长效机制是拉动内需的战略重点,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

  (一)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增大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难度

  中国经济运行的突出特点是对投资和出口依赖过大。1978―2009年,中国平均投资率和平均净出口率分别为37.9%和1.9%,而主要国家的投资率为16%―38%,净出口率为6%―14%;中国平均消费率为60.2%,而主要国家的消费率大约为66%―87%。尽管各国国情不同,不能通过对比简单下结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的投资率和净出口率过高、消费率过低。

  中国经济结构的这种特征有其合理性。在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基础薄弱,居民购买力水平低,现实选择是推行赶超型发展战略,通过建立经济特区和实施优惠政策的方式吸引外资,带动投资和出口的增长。这种经济发展方式对现行经济运行格局产生深刻影响。当然,这种经济运行方式的弊端也十分明显,表现为:经济增长过度消耗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压力大,大量投资带来货币超量发行,巨额贸易盈余诱发人民币升值和流动性过剩的风险。此外,生产要素过度向资本和资源倾斜,劳动者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偏低,居民消费需求不足,进而导致经济增长进一步依赖投资和出口,等等。

  中央对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性早有认识。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就提出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九五”时期,中国提出要“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即经济体制的转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十一五”时期,中国提出“实现增长方式从资源投入驱动到效率提高驱动转变”,或者是“由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变"。近年来,中国又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表述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无论国家对经济转型的提法如何改变,有一个事实没有改变,那就是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任务远未完成,经济转型任重道远。

  不仅如此,经济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