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首页» 观点集萃

观点集萃

《食品安全法》能否重塑百姓消费信心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9-03-09

【来源:中国商报】

从苏丹红到多宝鱼,再到三鹿三聚氰胺、蒙牛OPM,以及最近又起风云的王老吉凉茶,中国的老百姓似乎一直对食品安全问题感到迷失和恐慌。《食品安全法》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新的法律制度保障,这是否也意味着开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一个新阶段已经渐行渐近了呢?

  6月1日,《食品安全法》匆匆上任。

  从苏丹红到多宝鱼,再到三鹿三聚氰胺、蒙牛OPM,以及最近又起风云的王老吉凉茶,中国的老百姓似乎一直感到迷失和恐慌:哪些食品是安全的?我们还能吃什么?

  “《食品安全法》承载了太多的社会责任和百姓太多的期待。”6月1日晚,一位法学家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希望这部法律能重塑老百姓的食品消费信心,老百姓期待这部法律能给我国的食品安全环境带来较大改善,能督促企业商家做“良心”食品。“但这仅仅是一部法律,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并不具有‘神力’,根本的问题依然集中在体制上。”

  卫生部的一位干部对此也持谨慎态度,他表示,“要真正实现《食品安全法》要求的话,我个人感觉,还要经过两年的整顿时间。两年以后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成效。”

新法带来诸多改变

  尽管早在《食品安全法》草案公布之初,关于《食品安全法》的讨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但该法仍然呈现了诸多的亮点。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食品安全法》的这一规定,宣告始于2000年8月的“免检制度”,正式从法律层面上退出了历史舞台。

  “免检制度”寿终正寝早已没有任何悬念。2008年9月17日,在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东窗事发之后,质检总局公布了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的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在9月18日亦发出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

  据了解,当初设立免检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扶优扶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时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显示,免检制度自2000年8月实施以来,共有66大类、1489家企业的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免检制度在施行之初,就受到坊间的质疑,被认为是国家在为部分企业提供不公平竞争的平台,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和三鹿毒奶粉事件,最终把免检制度彻底送上了“断头台”。

  取消免检制度,仅仅是《食品安全法》新亮点的冰山一角。

  在《食品安全法》中可以看到,在汽车、玩具等商品领域出现的召回制度,也被复制到了新法中。《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除此以外,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确立民事赔偿优先原则、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等等,都成为新法中的亮点。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民法教授对中国商报记者说,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一大进步,体现了一种人性和责任,往后真出了食品安全问题,受害者不必再担心赔偿找不到人了。”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的一位负责人持有类似观点。他对记者表示,“这部法律对老百姓利好的内容,就是在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要进行民事赔偿和缴纳罚款时,民事赔偿优先。”

  在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看来,新法最核心的一个转变是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的变化。苏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把《食品卫生法》改成《食品安全法》,卫生和安全两词之差体现在了法律制度的改变上。”

  苏志分析,老百姓对卫生的传统概念,一般是外在的,干净不干净或卫生不卫生。为什么改成安全呢?“安全”更强调食品的内在质量和内在安全性。一些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在转型时期也比较突出,比如说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这就是一个安全问题。“改成食品安全法,从保障安全的角度介入对食品的管理,更有利于加大力度打击违法,打击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

  不言而喻,《食品安全法》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新的法律制度保障,但这是否也意味着开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一个新阶段已经渐行渐近了呢?

新法未破监管软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