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商联专家委 发布日期:2014-03-18
目前,我国已经签署了1个局部自由贸易协定(亚太贸易协定)和10个自由贸易协定,涉及到22个国家和单独关税区。与此同时,我国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目前有7个。尽管如此,我们认为我国亟需加快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其原因在于:
第一,我国与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贸易额占比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专家估计,当前全球贸易的一半左右在各区域经济集团内部进行,欧盟的内部贸易比例为63%,亚太区域内贸易比例也在55%以上。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统计,与美国已签和在谈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占除美国以外各国国内生产总值总量的14%,吸纳了美国42%的出口,美国对其出口是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增速的两倍。2011年,美国、欧盟、韩国、墨西哥的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分别为20个、53个、46个和43个,这些国家和地区同其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进出口额占其外贸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27%、35%和73%。相比之下,我国同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贸易额占我国外贸总额的比重为24%,如果剔除港澳台地区,只有11%。这与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服务贸易第四大出口同和第三大进口国的地位完全不匹配。,
第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加快了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
1990年向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国家间协议只有20项,到2000年即增加到86项,2007年突破150项,为159项。到2012年6月底,据WTO官方资料统计,通报并生(有)效的区域贸易协定324个(通报了的、已实施的、不含失效的)。其中,按签署区域贸易协定的类型分,局部自由贸易协定14个,占4.3%;自由贸易协定与经济伙伴关系协定193个,占59.60%,;关税同盟16个,占4.9%;服务贸易一体化协议101个,占31.2%。目前,有210多个国家和单独关税区签订了1个以上区域贸易协定,有30多个国家参加了20个以上的协定(不含服务贸易协议),例如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墨西哥、智利等。欧盟、墨西哥、智利、韩国、印度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涉及的国家或地区已超过80个。区域一体化的浪潮还在不断延伸:韩国、巴西和印度等11个新兴国家拟签署以降低关税为主要内容的有关贸易协定;东非共同体、东南非共同体、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三大自贸区计划于2014年7月前成立一个包含26国的自贸区;印度、韩国、日本、加拿大、巴西、俄罗斯等国家在加快自由贸易协定的商签。而引入注目的还有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和欧美自由贸易区,此外,美国宣布从2013年1月开始与欧盟、日本以及其他18个经济体(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中国香港、冰岛、以色列、墨西哥、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秘鲁、韩国、瑞士、中国台湾、土耳其)开启谈判,以消除从金融到速递等服务业领域的贸易和投资壁垒。这些协定通过静态效果和动态效果,形成“谁参加、谁受益”的循环,不参加者将逐步被边缘化。
第三,发达国家试图通过自由贸易区协定构建新的游戏规则。
很显然,由于2001年11月发起的多哈回合谈判长期陷入困境,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无法前行,发达国家试图通过区域一体化,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大力推行国际经贸新规则,抢占未来竞争的制高点,为重塑全球贸易规则体系做好准备。比如,,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是文莱、智利、新西兰、新加坡四国在
要加快我国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有必要从如下方面着手: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目前,我国普遍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加人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经济已经够开放了,没有必要再搞什么自由贸易区。这种错误的看法直接导致了我国有关部门对自由贸易协定的推进重视不够,特别是,自贸区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利益集团,人为设置障碍,阻挠协定的推进。因此,我们首先要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自贸区的建设提升到我国对外开放新阶段来理解。
第二,要加快实施自贸区建设的战略。
必须看到,经过几十年的“圈地运动”,全球区域贸易协定格局已基本形成,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都涉猎其中,如果要选取某些重要的伙伴国家和地区,单独与我国签署区域贸易协定的难度很大,而且与现存的各类区域贸易协定签署国或地区再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选择余地也非常有限。因此,必须统筹考虑,不能单纯考虑经贸问题,而且要把政治和外交等因素考虑进去,也影响我国开展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我们建议:推进上海合作组织朝着区域经济一体化方向发展,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进程,积极探索与欧盟谈判签订自贸协定,密切关注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的动向,保持与美国的接触,通过多层次的经贸对话机制,化解彼此的误解,增进理解。
第三,扩大对自贸协定的宣传力度,加大已签署自贸协定的实施力度。
自由贸易协定与WTO相比,不仅仅内容庞杂,而且各个协定的具体规则各不相同。在我国加入WTO前后,在全国范围内做了大量的普及宣传工作,可谓深入人心,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系统的对自由贸易协定培训与相应的普及工作,有的部门和企业对自由贸易协定还比较陌生。因此,有必要加强自贸协定战略的宣传,对已签订的自贸协定条款的进行针对性地剖析解析,让相关企业了解相关知识,提高自贸协定的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其优惠待遇。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不断完善,使自由贸易协定能够适应经贸发展。
第四,加强对自由贸易协定的研究,做到知己知彼。
总体而言,我国对自贸协定研究不够深入,存在着被动学习的情况。这不仅仅影响了我国对外开放的进程,而且,影响了我国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使得我国处于“边缘化”的危险境地。所以,必须加大对自贸协定的研究,增加研究经费和研究力量,制定专门的研究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展开自由贸易区的研究,尤其要把握全球自由贸易协议的发展趋势,洞察主要贸易伙伴的动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我国的谈判策略。比如,过去传统的自由贸易协定农业谈判,国与国之间的争议重点,多着重在争取对方农产品市场的开放,而现在的谈判焦点已经转移到公众健康、环境卫生以及产业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检疫措施上。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荆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