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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海居首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日期:2012-11-19

        截至11月18日,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公布了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上海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为30205元,而甘肃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最高,达14.69%。总体来看, 22个地区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而26个地区的增幅均跑赢了当地的GDP增速。

8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全国水平上海收入最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前三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0190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27元,同比名义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2.0个百分点。

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统计数据,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发现,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福建、天津、山东这8个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最高,为30205元,是目前唯一突破3万元大关的地区;北京排第二,为26948元;浙江位列第三,为26682元。

在这28个地区中,青海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末位,为12045.36元。分地区来看,排在前三位的省份均为东部地区,而排在后三位的省份均为西部地区,可见,东西部地区收入差距依然比较明显。

22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全国甘肃增幅最高

从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来看,甘肃、青海、内蒙古、新疆、辽宁、海南、四川、陕西、吉林、宁夏、湖北、湖南、贵州、江苏、重庆、云南、江西、福建、山东、安徽、广西、山西这22个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13.0%).

在这28个地区中,甘肃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最高,达14.69%,其次是青海,增幅为14.65%,第三位是内蒙古,增幅达14.2%。

其中,天津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最低,为10.3%。分地区来看,中西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东部地区。28个地区中增幅未超过全国水平的地区为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河北、天津,这6个地区均属于东部地区。

26省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跑赢GDP增速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初步测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3534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7%。而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27元,同比增长13.0%,可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超过了GDP增速。

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发现,北京等26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均“跑赢”了当地的GDP增速;重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则与GDP增速持平,同为13.8%;而只有天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10.3%)低于其GDP增速(13.9%).

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此前在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表示,前三季度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涨的原因主要还在于经济增长。此外,今年财政政策在转移支付方面的投入逐步提高,补贴、税收返还等力度有所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