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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服贸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服务业管理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日期:2012-12-17

 

【发布单位】商务部 服贸司

【发布文号】商服贸三函[2012]264号

【发布时间】2012-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放心消费、便利消费,促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参与我部开展的优质服务活动,商贸服务领域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扎实推进。要按照商务部今年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各地商贸服务业发展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突出重点。要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重点,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认真总结。要及时总结各地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中的经验,树立一批优质服务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宣传推广。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及时宣传优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例和先进典型,让优质服务深入人心。

二、保障节日市场服务供应,扩大节日消费

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构建繁荣、和谐的市场环境,营造喜庆、安宁的节日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轻松、舒适的节假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节日市场服务需求特点,认真组织节日市场供应。完善服务体系。要紧紧围绕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安全卫生的宗旨,广开渠道,备足节日食品,保障节日服务需求供应。创新服务方式。要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服务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等活动。保障餐饮和服务供应。要组织餐饮企业丰富年夜饭品种,完善供应形式,增设服务窗口,探索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方式,方便居民餐饮消费。要充分发挥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作用,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组织家政服务资源,保证居民在节日期间的家政服务需求。

三、加强行业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

履行职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经营和服务行为,引导行业科学发展。完善制度。加快制订规范行业经营和服务行为的法规和标准,指导企业按照法规和标准开展经营和提供服务。加强指导。要严格按照安全卫生标准进行经营和管理,不得出售过期或国家严令禁止的食品,酒店的床单和浴巾等用具必须达到安全卫生标准。加强安全自查。组织小型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小型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开展专项检查。对一些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要组织专项治理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流程等,杜绝安全隐患和服务不规范行为,严防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市场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事件,排查恶性事件苗头,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