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企业报 发布日期:2013-03-05
近十年来,中国电子商务零售交易以年均高于40%的增速迅猛发展,2012年,交易总规模已达1.2万亿,占据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7%,相当于全国连锁百强的年销售总和。繁荣的背后,电子商务行业也面临着影响持续发展的诸多挑战:存在的假冒泛滥、漏税非税等法律法规监管问题,制约着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也催生了一大批国内电商企业依托境外资本支持筹备上市,呈现境外资本控制境内业务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境外资本“以产业投资概念”为跳板,不以“产业盈利”为目的,而以“境外上市溢价套现为目”的现象出现,危及经济安全。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近东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已经专门向全国政协提交两个关于电商市场发展的专题议案,分别涉及对内要强化电商执法力度,完善网络监督机制;对外要规范外资电商投资,保障民生经济安全。
监管电商市场
合法合规运营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大量的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存在着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假冒产品充斥等现象,给行业带来不公平竞争,更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管理体系。张近东认为,“这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不符,也违背了中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更不利于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相对于实体交易,具备流程透明、过程在线的特点,只要加强工商、质监、物价、税务等电子政务的对接,就能有效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消除无序竞争,破坏行业公平发展隐患。
因此,张近东提出,“首先要严格市场秩序管理和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从工商部门着手加强商家资质监督,保障在电子商务经营行为中证件齐全,建立透明、公正的市场秩序;同时由质检部门介入电子商务的质量监督,从产业链源头建立监督机制,形成信息化条件下的追溯制度,确保正品经营”。
电商的井喷式发展也给国家税收监管和征收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此,张近东认为,“电子商务的交易应该遵循国家税法,依法缴纳税金,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加强税收监管,在大数据化时代创新征收手段,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此外,还要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推动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意识的普及”。
警惕VIE模式
危及经济安全
近年来,电商企业依托境外资本筹备境外上市开始成为主流趋势,合作形式绝大部分都是境外资本通过协议控制模式(简称VIE模式)来参与国内电商业务。张近东认为,这种模式会导致电商行业出现“业务经营在国内、投资上市在境外”的现象,从而对行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安全产生重大隐患。
对于电商行业来说,销售增幅和销售规模是境外资本界定电商企业投资价值和估本价值的依据,因此,很多境外资本只关注企业经营销售增长,而不关注行业经营盈利能力。在这一背景下,部分电商企业为吸引境外资本,一味地追求高增速、大规模,导致电商行业出现投资效率低、盈利能力差、恶性竞争等问题。对于国民经济来说,电子商务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但境外资协议控制模式存在着管理隐患,因为这种模式本质上是并购行为,而“经营销售在国内、投资上市在境外”的现实导致资本运作游离于国家法律的监督管理之外。
对此,张近东建议,“应当尽快完善外资对电商的准入监管,明确将协议控制定性为企业并购行为,将协议控制模式纳入监管部门的管理范畴进行规范。同时,拓宽境内融资渠道,在政策层面扶持国内优秀电商企业在A股上市,帮助电商企业在境内就可以解决融资需求。此外,还要适当放宽国内电商企业国外直接上市的条件,培育真正的享誉全球的民族电商品牌”。
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张近东也认为,“我们看待问题应该一分为二的思考,避免‘一刀切’的片面做法。对于电商市场更应该如此,通过严格监管和合理引导并行,才能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