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首页» 滚动要闻

滚动要闻

商场员工编造虚假采购 侵占155万元被判重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03-27



26日,江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职务侵占案。百货公司员工周某利用提货、采购商品的职务便利,将公司巨额资金占为己有。

周某系张家港市某大型百货公司家电部营业员,负责销售彩电。2007年下半年,周某谎称自己可以从某电子技术公司采购一批价格较为便宜的手机,随后百货公司分两笔钱向电子技术公司汇付了采购款28万元。

由于电子技术公司老板杨某系周某朋友,周某告诉杨某有一笔钱需要经过其公司的账户。在两笔28万元的汇款到达杨某公司账户后,周某便把钱取出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销。直至201111月,周某先后多次向公司谎称向某通讯器材公司采购对讲机、检察院招标显示屏需要保证金、伪造招标方案骗取公司向电子商行订购音响,骗取百货公司向其它公司汇款,并将汇款取出占为己有。

为与百货公司“做生意”,周某于2010年注册成立了一家鼎升贸易公司,周某先后6次以鼎升贸易公司向百货公司供货为名,骗取百货公司向该公司汇款88万余元,所有汇款全部被其占为己有。自2007年至2011年,周某以采购其他公司产品名义骗取百货公司现金汇款共计130余万元。

除了骗取百货公司现金汇款外,周某还多次编造其他单位需要向百货公司采购家电产品名义,从百货公司仓库提走价值共计24万余元的电视机、冰箱、空调等家电产品,然后将其中大部分家电以低价卖给杭州、常州等地从事“串货”的人员,另有一部分卖给熟人。

据了解,周某分别以职务侵占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和一年,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3万元,责令其退赔未能追缴的1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