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14-06-04
截至6月初,《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实施两月。昨天下午,市环保局通报,两个月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污染源单位5500余家,发现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1起,初步估算处罚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条例。自条例实施以来,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昨天下午,市环保局联合北京环境监察总队召开媒体通报会,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晏向阳介绍,截至5月底,北京环保部门共检查污染源单位5500余家,发现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1起,据初步估算,处罚金额达到500万元。
晏向阳表示,京城入夏后,臭氧成为空气污染的一大“元凶”,而挥发性有机物在一定条件下会形成PM2.5,同时引起地表臭氧浓度的增加。因此,6月执法周期间,环保部门将以餐饮、汽车制造、汽车维修三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为重点。城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工地扬尘、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