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11-30
11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召开的第一个中央工作会议,堪称“史上最高规格”,中央政治局常委与地方政府党政一把手全部出席,吹响了消除绝对贫困、决胜小康社会的最强劲号角。
在本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点回答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三个关键性问题,并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等多个药方。
本次会议提出了扶贫资金拨付的“三个增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用于扶贫的资金等,增长幅度要体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要求;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省级财政、对口扶贫的东部地区要相应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15年,我国仅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从272亿元增长到467.45亿元,而目前我国有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要啃下到2020年实现奔小康的“硬骨头”,平均每月需脱贫超过100万人,强化扶贫资金投入成为必然。
5年助力7000万人脱贫
“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精准扶贫”,这是近年来习近平总结出的“三扶”脱贫论。
数据显示,我国贫困状况依然十分严峻,还有约7000万人生活在贫困之中,并且还有少部分人贫困程度较深,生活环境复杂。而在另一方面,距离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只有5年时间,相当于每年要减少绝对贫困人口1400万人,平均每月近120万人,才能达到目标。显然,脱贫任务十分艰巨。
对此习近平提出,贫困地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的具体条件,决定了它的发展变化只能是渐进的过程,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
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并在会议中提出,到2020年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解决5000万人左右贫困人口脱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00多万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制度覆盖范围,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加大金融扶贫力度,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
“可以看出扶贫措施是非常多元化的,将脱贫工作置于社会整体之内运行,从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易地搬迁安置、生态保护脱贫这些措施来看,这是用整个社会生产生活的全方位调配来调动脱贫动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在解读中央脱贫政策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同时,社保兜底的政策也非常重要,毕竟有一部分人如伤残人士等很难靠自身实现脱贫。”
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扶贫
过去30多年来,共有6.6亿贫困人口脱贫,不但成为全球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更为93.3%的全球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贡献力量。而眼下,迈进冲刺阶段的脱贫事业更需攻坚克难,不漏过一个贫困地区。
数据显示,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22亿元,以后逐年大幅增加,2014年达到了433亿元,4年接近翻了一番。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认为,“我国贫困人口减少,很大一部分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早期。越到后期,收入分配越不平等,依靠经济增长减贫就越困难。”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小云撰文指出,单纯依靠国家补贴,并不能解决贫困问题,现在很多地方在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包括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扶贫资金入股整合社会资本参与扶贫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山东省今年在34个贫困开发重点县开展了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业务,为农民提供贴息贷款、实施精准扶贫,由合作银行按风险补偿金的10倍以上进行授信,如此一来,一亿的财政资金便能撬动十亿的社会资本投入。
而激发社会资本进入扶贫领域的活力、创新金融手段扶贫则成为“十三五”期间啃下扶贫“硬骨头”的新政。
按照本次会议精神,除财政投入外,还将引入金融扶贫:我国将设立扶贫再贷款并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及过桥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引导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管理等各种要素向贫困地区聚集。
“应该发挥金融手段参与扶贫,
十三五 期间我国将对1000万左右贫困人口开展易地搬迁,调研显示贫困地区平均搬迁一户需要20万元左右的费用,按每户3个人计算,1000万人就需要五六千亿元的资金,这需要大量资金,仅靠财政支持很难完成。”汪三贵认为,“类似于产业发展这类有创收性质的资金投入,完全依赖财政也是有问题的,金融扶持是更好的手段。这么大的资金需求,必须创新金融扶贫产品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