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7-24
【来源:经济日报】
旅德华人学者聚会使馆
3月下旬的一天,初春的柏林下着细雨。一大早,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内的三楼会议大厅已是熙熙攘攘,人头攒动。他们是专程从德国各地赶来参加使馆科技处举办的“旅德华人学者科技座谈会”的华人科技专家。在他们当中,有在德国名牌大学任职的教授,有在欧盟或德国著名研究机构工作的学者,也有在德国跨国公司里从事科技开发的高级工程师。其中有不少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出国留学生,而且还有在美国、法国、瑞典、荷兰等国从事多年研究的经历。此外,也有刚刚获得博士学位不久的年轻人。他们从事的工作基本囊括了德国在科技领域占优势的各种学科,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开发,从“伽里略”工程到芯片研制,从环境、能源到生物医药等各个领域。
中国驻德国大使马灿荣和公使衔科技参赞杨一峰衷心欢迎并感谢大家的光临。与会者围绕德国的科技优势领域、德国科技发展和政策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对国内科技发展以及对中德科技合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四个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大家普遍认为,德国是一个创新型的国家,其科技研究与开发相结合的政策,特别是有利于原始创新的科研环境和科研体制,值得人们学习和借鉴。
“德国制造”声誉源自中小企业
众所周知,德国的装备制造业在世界上始终处于领先地位。而在出口商品的种类中,“资本货物”即机械装备占了很大比重。这些机械设备不仅实用、耐用,而且科技含量高,所创造的价值也远远高于一般的设备产品出口。“德国制造”也因此享誉全球。然而,“德国制造”赢得的这一声誉,大多数源自德国的中小企业,因为德国中小企业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
在德国,中小企业大都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而且都有能够在激烈竞争中打开局面并长期立足的看家本领。为使在看家本领上不被别人超过,就必须始终坚持不断创新。这种压力和动力迫使企业在研发上不断增加投入,更新改造原有的看家本领,使之得到提高。所以,在德国科研经费的投入中,企业和公司一直占据半壁江山,即企业与政府在科研开发项目上投资各占一半。这方面,德国已经形成了特有的科技政策和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德国企业在申请国家科研经费时,必须有一半自己的资金作保障,这样就将国家的利益与企业的需求紧紧地结合在了一起。
确保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不过,在开展研发方面,德国企业不是轻而易举地就能拿到国家奖励基金提供的科研经费。按照规定,申请经费的企业必须满足有关附加条件,其中包括必须注明与那所大学及科研机构的科学家进行合作等。在德国人看来,只有这种开放的、多层次的合作研发机制才能保障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比如,目前正在实施的“伽里略”计划,很多项目采用的都是国际合作的方式。其中既有美国和日本科学家,也有中国科学家。参加本次科技座谈会的一位华人女科学家就是其中一个项目的主持人。德国之所以要在提供科研开发经费时作出这样的规定,就是要借助国内外各方面的科研力量,这样既实现了自身的科研开发目标,又为其他国家培养了人才,促进了科技信息的交流,开阔了双边或多边的科技视野,同时也在国际上为德国赢得了声誉,可谓一举多得。
与会的女科学家孟立秋曾在瑞典科研院所工作8年,现在慕尼黑大学担任教授。她在发言时介绍了当前德国科研开发的基本战略和战术。一是“星星之火”式。即对花钱不多,见效较快的小型项目予以扶持和资助。二是“捆绑式”。鼓励科研院所与实际应用部门相结合,重在应用研究和产业化。三是“重点式”,意在“亡羊补牢”。因为科学领域的预测与规划,即使集中了集体的智慧,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因而需要建立一经发现疏漏立即纠正的机制。四是“超前式”或“战略式”。其重点是基础研究,也是原始性知识创新,这些研究关系到国家未来的整体性竞争能力。五是“欧盟的规划”。目前最大的项目是确保空中客车飞机的竞争优势。其次是“伽里略”计划。这两大项目与欧盟的“里斯本战略”休戚相关,也关乎欧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创新需要宽松的科研环境
鼓励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始性的知识创新,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科技环境和评价体制。要让科研人员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科研中去,而不是成天想着发表论文或专利。德国科技界认为,论文和专利不应当成为衡量学术或科学水平的唯一标准。对学术和科研的评价应当是多角度的,也就是要从多种角度观察和评价科研项目的进展和成果。有些项目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需要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投入才能取得重大的原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