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商联会展部 发布日期:2020-07-08
中商联函〔2020〕57号
关于征集《直播销售基地建设规范》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函
各有关企业:
《直播销售基地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经中国商业联合会立项,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采购商分会、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牵头,现已进入起草阶段。为切实提高该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同时给更多的企业提供参与标准制定的机会,在行业和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现面向全国有关企业征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目前,直播销售已形成新业态和新销售模式,全国上下掀起了直播销售高潮,各地纷纷形成了一批有场地、设施、人员、规模的直播销售基地。但是由于缺乏标准规范,出现了一定混乱现象。该标准将填补国内空白,指导各地深入开展直播销售基地建设。
二、起草单位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企业规模和实力位于全国同行业前列。
2.企业诚信度高,未出现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规行约等不良行为,未出现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3.具有强烈的公益心、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直播销售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4.标准起草是一项公益事业,起草单位必须能够为按时按质完成起草任务提供相应的支持。
三、起草单位的权利
1.起草单位名称列入标准文本“起草单位”名单。
2.起草单位可以委派一名符合条件的起草人参与起草工作,并列入标准文本“主要起草人”名单。
3.在标准的宣贯过程中,对起草单位进行宣传。
4.起草单位在开展直播销售活动、项目对接、企业合作等方面,中国商业联合会将予以积极支持与协助。
5.在标准制修订、贯标推广中有建议权和优先权。
四、起草单位义务
1.作为公益事业,起草单位须提供一定的技术服务经费用于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具体额度与标准牵头单位对接。
2.为标准起草提供直播销售基地建设方面的调研数据、发展报告、规划等便利。
3.在标准起草过程中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文本进行审查与修改。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中国商业联合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