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商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11-29
中商联副会长兼秘书长 姜明
(2012年11月21日•中国科技会堂)
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借此东风,我们今天召开有中国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商联)各部门、分支机构,有关代管协会、事业单位、地方商(协)会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同志和信息联络员参加的信息宣传工作交流会。我代表中商联对大家在百忙中能够抽出时间参加今天的会议,表示欢迎和感谢!
下面我讲几点:
一、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一)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1.各级领导需要了解行业情况和信息
在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情况下,信息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领导同志及时了解情况、科学进行决策、正确指导工作的重要渠道。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把信息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扩内需、调结构、稳增长”经济政策的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对商贸服务业更加重视,通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提供的调研报告和行业信息,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流通业发展、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都需要行业协会协助政府进行了解,及时反馈,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今年10月12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南海召开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意见和建议。我会安排王耀副会长向总理汇报了我国消费品市场情况,并通过列举大量统计数据说明了市场企稳回升,保持了稳定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等情况。温总理听后说,在稳增长过程中,消费扩大比较明显。从当前情况看,继续稳定扩大社会消费是非常重要的。说明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行业协会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信息。
去年第四季度,我会了解到国务院准备召开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在今年第一季度利用《中商联要报》和信息报送渠道,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办、国办报送了17项加快流通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受到国务院的重视,不少建议被国办信息内参刊用,有十几条建议已体现在国务院8月3日发布的《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中。这说明行业协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政务信息和政策建议,对制定国家政策、指导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政府有关部门对报送信息有要求
中商联重组以来,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委托,我会承担着向国资委、发改委、工信部报送政务信息的任务,而且都提出了数量要求,并要求各直管协会向代管协会和地方商会约稿,及时反映行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报送给国资委和工信部的信息,主要是转报给中办、国办,供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参考。近几年来,中办、国办采用我会的专报信息每年都有八九篇,有的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例如,我会反映的银行卡刷卡费率过高问题、农产品冷链建设存在的问题、中餐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遇到的难点等,都获得了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
3.商(协)会工作和行业、企业的发展对信息有需求
我们在工作中体会到,商(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健康发展离不开信息作指导。如果信息不灵,不掌握最新情况,就无法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如果不了解行业和企业的需求等方面的信息,盲目地举办有关展览会、洽谈会、研讨会等,就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如果不了解行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企业诉求方面的信息,就无法向政府反映行业、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获得领导同志的批示和国家的政策支持,也难以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另外,行业、企业的发展也离不开信息。我们商(协)会的办会宗旨是为行业、为会员为企业服务,其中信息服务是重要的服务内容。企业发展需要政策作指导,企业经营离不开市场信息作参考。我会编写的《商会信息》、《经贸参考》刊登的一些重要文章和信息,被许多会员企业的店报店刊转载;还有的会员企业主动要求将他们的有关信息登录到中商联网站,这都说明企业对信息是有需求的。
(二)搞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商(协)会等社团组织发展很快,举办会展论坛、各种培训、节庆促销、技能竞赛、评比表彰、信息发布、制定标准、对外合作交流、履行社会责任、反映行业诉求等有益于行业发展、有益于社会稳定、有益于惠及民生的活动越来越多,有些业务活动和品牌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好。以上工作和举办的业务活动,很有必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更多地了解我们行业,了解商(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所起的作用。通过媒体的宣传,扩大商(协)会的社会影响力,促进商(协)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不少商(协)会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搭建了行业信息沟通的平台,通过互联网宣传自己,让世界和社会了解自己。我们中商联和有的商(协)会还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活动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效果显著。由此可见,商协会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近年来中商联信息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会特别是会领导在实际工作中非常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张志刚会长对信息宣传工作要求很高,一直关心支持信息宣传工作的开展,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中国商报社、新京报等新闻媒体的专访,代表行业阐述对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的理解,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宣传商(协)会的作用,提振行业的士气。今年我会修改制定了《中国商业联合会信息报送工作暂行办法》、《中国商业联合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并与各部门、分支机构、有关代管协会、事业单位、地方商(协)会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宣传工作制度,保证了信息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关于信息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我会的信息工作由三个部门分别负责。办公室负责统一向国资委、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报送政务信息,编写《经贸参考》、《信息周报》,负责中商联网站工作;研究室负责编写《商会信息》和《中商联要报》;信息部负责市场信息统计、分析、预测、发布和编写《专报信息》。在各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我会的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上报信息工作方面,我会每年分别向国资委、发改委、工信部报送信息上百篇,两年来被中办的和国办的采用25篇,其中有3篇获中央领导、国务院领导批示。在国资委所编写的优秀信息范例中,选用了我会报送的3篇专题类信息。2010年、2011年我会连续两年分别被国资委、发改委评为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办公室专门从事信息报送工作的曹进堂同志连续两年分别被“两委”评为优秀信息员。
我会编写的《商会信息》,每月2期,主要发给国家有关部委,中商联名誉会长、顾问、会领导、兼职副会长,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省级城市商业主管部门和商(协)会,各理事单位,本会各部门、分支机构、事业单位、代管协会参考;《经贸参考》每月2期,主要赠送国家有关部委,发送中商联专家委员,中商联理事、常务理事,中商联领导、各部门、分支机构,有关代管协会、地方商(协)会等,主要刊登理论探讨、问题研究、调研报告、国外考察报告等,许多文章被有关部委、院校和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内参资料,以及有关商(协)会会刊转载;《中商联要报》主要刊登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等方面的信息,报送国家有关部委和中商联领导及各部门参考;《信息周报》重点选登最新商经信息,供会领导及中商联各部门、分支机构、有关代管协会、地方商(协)会参阅;《专报信息》从今年8月份开始,每月1期,主要刊登上月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近期世界主要国家经济运行情况、近期零售业热点事件等,仅供我会会领导、副秘书长、专务参阅。
近年来,我会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对网站中英文版进行再次改版,努力将网站建成行业门户网站,信息交流和宣传商(协)会的平台。改版后的网站对网页和栏目进行了更新和充实,突出了中商联的主营业务和品牌项目,加大了对代管协会、地方商(协)会、主管报刊的宣传力度和行业的信息量,浏览更为方便。
中商联信息部依托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主要是对每月、每季、半年、全年的市场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发布,发布年度《中国零售业白皮书》和商品交易市场年度报告等。
近十年来,中商联专家委每年年底都组织专家研讨、撰写和发布来年“中国商业十大热点展望”,并由我会副会长单位——香港利丰集团翻译成英文向全球发布,颇受国内外业内人士欢迎,同时受到商务部、国资委有关领导的好评。
近年来,中商联的信息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除领导重视外,与各单位的积极支持也是分不开的,如:中商联行业发展部、信息部、研究室、市场部,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河北省商业联合会、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等单位,不仅及时报送业务活动方面的动态,而且经常报送调研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信息统计、问题研究等方面的专题类信息。
近年来主动报送信息的单位还有:中商联会展部、国际合作部、培训部、党办、专家委、沐浴委、洗染委、媒购委、零供委,中国调味品协会,天津、重庆、广州、济南、杭州、深圳市商(协)会等。这些单位报送的动态类信息,基本都被我会网站和《商会信息》采用。
另外,中国烹饪协会、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中国仓储协会、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等,按时完成了我会交办的约稿任务,保证了我会及时上报到有关部委。
在此,我代表中商联,对上述单位给予我会信息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二)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中商联按照张志刚会长提出的“服务、联合、创新、规范”的八字方针,实行了内部体制改革,加强了服务意识,创新业务发展模式,注重培育品牌,行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今年9月,我会修订了《中国商业联合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成立了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外发布我会的重要活动及行业其他重要新闻。
我会的对外宣传方式,一是通过本单位网站和与其链接的网站进行宣传;二是通过自办的内刊和我会主管的中国商报、中国商贸等31家报刊进行宣传;三是通过重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如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商报、新华社、中新社、新华网、新浪网、千龙网等;四是制作中国商业联合会宣传片,在网站和大型活动期间播放。通过宣传,扩大了我会包括代管协会、地方商(协)会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了行业协会的社会知名度,同时推动了行业发展和我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据了解,中国烹饪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等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天津、重庆、石家庄等市的商业联合会,也都很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希望大家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共同做好各单位和行业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会在信息宣传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单位的领导同志对信息宣传工作不够重视,没有专人负责;二是有的单位虽然指定了信息联络员,但其工作不够主动,信息报送不够及时,报送的信息缺乏实质性内容,难以被采用;三是有些单位印制的会报会刊没有及时与我会交流,网站没有互相链接;四是中商联有的分支机构,没有严格执行中商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事先未报中商联批准等。
三、关于继续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以前曾经讲过:凡是信息宣传工作搞得比较好的单位,该单位的领导同志一定是重视信息宣传工作的。因此,信息宣传工作能否搞得好,关键在领导。
近年来,中商联各部门、分支机构、代管协会、事业单位、地方商(协)会的工作越来越规范,在社会和行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的重视度也越来越高,这与行业协会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是分不开的。例如,关于中餐申遗问题,中国烹饪协会曾经通过正式文件、口头汇报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但一直没有进展。后来通过我会的信息渠道将中餐申遗遇到的困难和政策建议,上报到国资委并转报到中办、国办,获得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有力地推动了中餐申遗工作的开展。又如:银行卡刷卡费过高问题,通过中商联信息报送渠道报送,国务院两位副总理亲自批到国家发改委办理。因此,希望各单位的领导同志一定要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将信息宣传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信息宣传工作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信息联络员职责并建立信息宣传工作制度,真正把信息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起来搞好信息宣传工作
中商联提出的“服务、联合、创新、规范”八字办会方针,这是张志刚会长反复强调的,信息宣传工作也不例外。
当前是信息化社会、互联网时代,中商联与代管协会、事业单位、地方商(协)会、主管报刊社应建立信息交流与网络平台共享机制。中商联各部门、分支机构要加强沟通,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办公室、研究室,经汇总后,有的向有关部门报送,有的在网上发布,有的通过内部刊物向各单位传递;各代管协会、事业单位、地方商(协)会,要做好自身的信息宣传工作,主动向中商联报送信息,特别是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专题类信息,以便通过中商联的信息渠道反映到有关部委,也可充分利用我会主管的31家报刊的资源,与中商联网站和各单位网站进行链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起来搞好信息宣传工作。
(三)建立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今年我会修改制订了《中国商业联合会信息报送工作暂行办法》、《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对信息宣传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下面周京英主任还要进行解读。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和执行,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实现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今后,对中商联各部门、分支机构违反信息宣传有关规定并给中商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信息宣传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为政府、为行业、为会员、为企业服务的力度和对商(协)会健康发展的贡献也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