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联办[2012]51号
关于印发《中国商业联合会信息
报送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分支机构、代管协会、地方商(协)会:
为做好中国商业联合会的信息报送工作,实现信息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为上级有关部门和中商联各部门、分支机构、代管协会、地方商(协)会提供信息服务,我会制定了《中国商业联合会信息报送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商业联合会信息报送工作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