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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活动”的通知

中商联科[2013]3

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商业企业3·15

诚信宣言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有关商业企业、商品生产企业: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后,我国各项事业全面推进,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诚信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号召,配合商务部落实“坚持诚信经营、树立商业品牌”的系列部署,我会决定在2013年继续开展 “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活动”(以下简称“3·15诚信宣言活动”)

3·15诚信宣言活动”自2002年开展以来,得到了全国各地商贸流通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支持。随着市场竞争的持续加剧和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的增长,涌现出一批网络商业门户,并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为此,树立商业企业诚信品牌及优质服务意识,已成为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

2013年“3·15诚信宣言活动”,旨在深度挖掘诚信品牌的无形价值,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诚信度和竞争力,树立“诚信为本”意识,倡导优质服务,树立“商品一流、服务一流、信誉一流”的企业形象;培育“品牌商品”和“品牌服务”,做好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品牌维护工作,建设企业品牌战略。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商超、网上商城、品牌连锁专卖店、酒店餐饮服务业、城市农贸中心或市场及其商品生产企业等。

二、内容及程序

(一)参与企业需签署“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书”(见附件2)。

(二)“3·15诚信宣言活动”将在《中国商报》进行宣传。参加活动的企业可自愿在《中国商报》上进行公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标志、领导人姓名、地址、电话;企业致辞(简短宣传语)等,并配以“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企业展示”通栏标题及宣言内容(版面面积为8.0*8.5cm)。

(三)适时召开“3·15诚信宣言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参与2013年诚信宣言的企业名单,并向在2012年诚信宣言活动中被确定为“3·15诚信宣言守信企业”称号的企业颁发牌证(有效期为一年)。

(四)参加2013年“3·15诚信宣言活动”的企业,将在中商联网站“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企业”公示专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今后一年企业如能很好地履行宣言承诺,没有发生违背承诺内容的投诉或受到执法部门的相关处罚,该企业将可获得次年颁发的“3·15诚信宣言守信企业”牌匾,有效期为一年。如发现有违背承诺内容的投诉或其它违规问题,则立即通知该企业,已颁发“3·15诚信宣言守信企业”牌匾的企业将同时收回该企业的牌匾。

(五)编辑出版《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守信企业汇编》,“汇编”分两部分:一是对上年度参加宣言且未发生投诉等问题的企业进行宣传;二是对当年参加宣言的企业进行介绍,内容包括:企业领导及企业简介、产品特色、主要荣誉展示、企业在诚信建设方面的典型案例以及联系方式等,分别按不同行业分类进行全面推广宣传,像企业及社会发放,传播商务诚信理念(版面面积为21.0*28.5cm)。

三、活动费用

参加在《中国商报》公示并入编《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守信企业汇编》的企业需缴纳宣传费8000元整;如企业有特殊要求或选择超标准版面公示或宣传的,根据版面要求,其费用可另行协商确定。

请参加宣传的企业将宣传费汇入以下指定帐户(注明3·15诚信宣言活动):

开户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号:11001020500056019768

开 户 行:建行月坛支行

四、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组织机构

2013年“3·15诚信宣言活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商报》社主办,中商联科技质量部具体承办。主办单位将在组织并鼓励各地商会(行业协会)积极推荐当地企业参与活动的同时,对参加《中国商报》、中商联网站公示的企业和“3·15诚信宣言守信企业”进行社会监督、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亚琴 王万华 李玉海

话:010-68392495

62244207

真:010-68392481

62260984

E-mailnmzl@sina.com

址:北京市月坛北街252404室(100834

由于时间紧,请各企业务必于31日前将3·15诚信宣言书、申报表填妥盖章以及照片、标识等传真以上地址。

附件:1.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公约

2.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书

3.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活动申报表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商报社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