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联行[2013]4号
关于对全国商业服务业十佳候选企业
及个人进行公示和投票评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有关专业协会:
自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共同下发《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商会行[2012]15号)以来,各地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及商业服务业企业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推报本地区商业服务业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共推报出先进企业106家,先进个人200名。根据全国商业服务业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经评审委员会初审,最终提名“全国商业服务业十佳企业”候选单位20家,“全国商业服务业十佳经营者”和“全国商业服务业十佳营业员”候选人各20名。候选企业和个人名单及简要事迹材料公示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网站上。现就投票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国商业服务业十佳企业、十佳经营者、十佳营业员”评选办法,各地应按照候选人事迹及选票(见附件)进行投票,分别选出“十佳企业”、“十佳经营者”、“十佳营业员”各10名,划票超出十名的按废票处理。被提名的候选企业和个人名单及简要事迹材料可见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www.china-retailers.com.cn)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网站(cmqfyc.acftu.org)。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应对“全国商业服务业十佳企业、十佳经营者、十佳营业员”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并听取广大商业企业和消费者意见,如发现候选单位在经营行为、劳动关系、食品安全及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一经举报,评委会办公室将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将已填好的选票加盖公章后(每个地方商会、工会各一张选票)以传真方式,报送全国商业服务业先进企业和个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投票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
四、表彰活动拟于2013年5月份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
联系人:韩秀伟
电 话:68391816(兼传真)
地 址:北京月坛北街25号 邮 编:100834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商贸工作部
联系人:王晓华 杨百兆
电 话:68591316 传 真:68011601
地 址:北京复外大街10号 邮 编:100865
附件: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