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联函[2013]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教育与行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推动作用,推动全国商科院校商务谈判及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中国商业联合会决定开展2013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商务谈判网络竞赛(以下简称商务谈判网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执行承办:西安腾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国际商务谈判专业委员会
二、竞赛对象:
本赛事面向高校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专业、电子商务等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
三、竞赛组织:
在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主承办单位联合成立商务谈判网络竞赛执委会(以下简称“竞赛执委会”)。竞赛执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负责竞赛的统筹工作。具体竞赛组织实施工作由西安腾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有关专家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校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迅速成立本校赛区的竞赛组织机构,并按要求积极组织参赛队报名。各省牵头院校尽快成立省级竞赛组委会,并按照要求开展省级预选赛。
(二)凡有意向报名的院校,可登陆大赛网站查询申请条件,下载“2013年全国商科院校商务谈判技能大赛报名表”,填写后盖章将扫描件发至竞赛执委会(邮箱地址:luopei_sc@xatysoft.com)。
五、注意事项:
本次竞赛的预选赛和决赛均在网络竞赛平台上进行,具体报名信息和详细组织方案,请登陆“全国商科院校商务谈判技能大赛”竞赛网站(http://www.xatysoft.com:8086/TYIBNA)查询了解及下载和进行相关考试。
六、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联系人:任筱芳
电 话:(010)68391372
七、商务谈判网络竞赛报名联系方式:
西安腾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 培
邮 箱:luopei_sc@xatysoft.com
电
话:(029)87800568 88269425
15109229878
附件:2013年商务谈判网络竞赛组织方案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2013年商务谈判网络竞赛组织方案
一、参赛对象:
本赛事面向高校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
二、竞赛形式:
(一)商务谈判网络竞赛设置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
(二)商务谈判网络竞赛包含:谈判方案设计赛项和网络商务谈判赛项。
(三)商务谈判网络竞赛为团队赛,每个团队由5名队员组成,每个学校组队数量不限。
(四)竞赛分为预选赛和决赛两部分,均以网络音视频谈判形式进行。
(五)参赛选手需根据随机选取的指定背景案例,扮演不同角色,进行网络的商务谈判。
(六)预选赛:以省为单位,各省的参赛院校先进行省级预选赛。省级组委会提前通知并发放案例数据库,参赛队根据案例搜集资料并进行谈判的组织、谈判的前期准备等。每个参赛队根据组委会安排的大赛时间制定并提交商务谈判技能大赛设计方案,通过网络竞赛平台的商务谈判比赛后,由各省专家库成员进行视频点评,经评委打分,网络系统平台按照分值高低评出前三名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
(七)决赛:进入决赛的各省级代表队,根据各省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全国决赛。全国决赛采用团体赛的方式进行,由裁判组根据评分规则手动辅助评分和计算机自动评分同时进行。
(八)预选赛和决赛的比赛时间均为50分钟。
(九)决赛的颁奖仪式采用现场形式进行,地点在天津财经大学。
三、网络竞赛平台
(一)“全国商科院校商务谈判技能大赛”网址:http://www.xatysoft.com:8086/TYIBNA 。
(二)网络竞赛平台免费开放。竞赛开始前15天,参赛队可登陆“全国商科院校商务谈判技能大赛”竞赛网站进行训练。
(三)参赛选手按角色进入相应的席位并测试硬件摄像头及耳麦。参赛院校需为每位参赛选手配备普通USB摄像头和多媒体耳麦。
四、竞赛时间
(一)预选赛:2013年10月20日-11月20日
(二)决 赛:2013年11月20日-11月30日
(三)颁奖仪式:2013年12月20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
以决赛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15%,三等奖占比20%。对获奖参赛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及奖金。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二)最佳谈判手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大赛设立最佳谈判手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奖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金。最佳谈判手奖金1000元、优秀指导教师奖金1000元。
六、成绩计算
赛事谈判方案设计与远程网络商务谈判两个项目阶段总分,按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名次。总分数满分为100分,每完成一个业务环节获得相应分数,未完成不得分。完成规定业务环节,但不符合职业标准和作业规范要求及有失误和错误情节的,由裁判扣除相应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