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联函[2014]77号
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商业职业
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的函
各有关单位:
职业教育与行业对话活动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途径。自2010年以来,在教育部指导下,全国各行业已成功举办近40次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初步形成了职业教育教产合作的沟通协作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4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37号)精神,中国商业联合会和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下旬在江苏省昆山市联合举办2014年全国商业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深化产教合作、对接商业职业人才供求、推动集团化办学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三、参会人员:
教育部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以及中国商业联合会和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商业行业全国性专业协会(学会)、省市商会(行业协会)负责人;商业企业领导、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商业职业院校领导、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商业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负责人;商业职业教育教学设备、技术研究与开发组织负责人。
四、活动安排:
本次对话活动与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的“第九届中国零售商大会暨展会”以及中国商业联合会和台湾服务业联盟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四届海峡两岸服务业论坛”同期举行,有机结合,将为推动商业职业教育领域的产教对接搭建高层次的平台。
(一)5月27日:全天报到。晚上参加第九届中国零售商大会暨展会开幕式及招待会。
(二)5月28日上午:参加第九届中国零售商大会暨展会全体会议。
(三)5月28日下午:参加第四届海峡两岸服务业论坛主论坛会议。
(四)5月29日上午:参加2014年全国商业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
1.领导致辞:中国商业联合会和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致辞。
2.主题报告: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领导解读职业教育最新政策。
(2)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导发布商业服务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与职业技能标准制修订最新进展。
(3)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工作委员会领导发布中国零售业人力资源发展报告。
(4)台湾地区产学合作专家发布两岸商业教育产学合作现状与趋势。
(5)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发布全国商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新趋势。
2.产教对话:由商业企业代表、职业院校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和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代表进行对话。企业代表介绍商业人才需要的规模、规格和类型,院校代表介绍集团化办学与人才培养的特色,协会代表介绍行业协会推动校企合作和商业职业教育行业协作的经验。
3.产教签约:中国商业联合会与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签署深化产教合作战略协议。
(五)5月29日下午:返程。
五、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5月27日报到,5月28日至29日上午会议,5月29日下午返程。
(二)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具体报到地点将于5月22日前另行发放报到指南通知。
六、收费标准:
(一)会议费:800元/人(含会议费、资料费、餐费)。
账 户:中国商业联合会
账 号:1100102050005601976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月坛支行
汇款时附言请注明:昆山对话活动。
(二)住宿费: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参会报名:请报名参会单位填写参会回执,于5月2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将于会前向参会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寄发报到指南。
八、联系方式:
(一)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电 话:010-68391372 传 真:010-68391391
网 站:www.cgcc.org.cn
电 邮:287748348@qq.com
联系人:任小芳
(二)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电 话:13720051858
电 邮:szwmsc@126.com
联系人:陈凌
附件:参会回执
中国商业联合会 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